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 **** |
项目名称 | 硅橡胶制品加工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路12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项目概况 | ****成立于2009年9月,于2019年8月租用******公司闲置厂房改造建设并投产,主要从事硅橡胶制品加工制造。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环境影响: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运营期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间接排放限值由槽罐车运输****泵站排入**市****公司****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长江。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废气的处理效率和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配料、捏合、开炼、硫化工序产生的废气。废气中NMHC、颗粒物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和表6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2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厂区内监控点任意一次NMHC浓度值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东、南、西、北四周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年第36号)〔2023年7月1日起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废弃物的贮存、处置应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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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行政审批科固定电话:0511-****5870 通信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5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