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
二、采购单名称:6月份市场煤采购单
三、报价开始时间:2023-06-03 08:30
四、竞价时长:180分钟
五、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六、采购单位:****
七、采购执行人:张磊
八、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138****2127
九、竞价类型:公开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
十二、其他内容: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数量、质量结算以甲方过衡、化验数据为准。质量验收均以合同期内加权指标结算,各项煤质指标按照以下条款进行结算。1.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以合同约定低位发热量为基准,每升(降)1千卡/千克,到厂价加(扣)合同单卡价格(即到厂价/基准热值,下同);低于合同约定热值200千卡/千克(不含200千卡/千克),以合同约定低位发热量为基准,每低于合同热值1千卡/千克,到厂价扣合同单卡价格的1.5倍;低于合同约定热值400千卡/千克(不含400千卡/千克),以合同约定低位发热量为基准,每低于合同热值1千卡/千克,到厂价扣合同单卡价格的2.0倍;低位发热量连续3日低于合同约定热值400千卡/千克,停煤整改处理。(单卡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奖罚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全水分(Mt):指标大于合同约定指标时扣减。以合同约定值为基准,每升高1%(绝对值,下同),扣“到厂价×1%”元/吨。(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干燥基全硫(St,d):指标高于合同约定值时扣减。对高于合同约定值0.3%及以下的,以合同约定值为基准,每升高0.1%,到厂价扣2.0元/吨;对高于合同约定值0.3%以上的,以合同约定值为基准,每升高0.1%,到厂价扣3.0元/吨;硫分连续2日高于合同约定值0.6%,停煤整改处理。(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指标小于合同约定值时扣减。以合同约定值为基准,每降低1%,到厂价扣5.0元/吨。(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5.干基灰分(Ad):指标高于合同约定值时扣减。对高于合同约定值2%及以下的,以合同约定值为基准,每升高1%,到厂价扣5.0元/吨;对高于合同约定值2%以上的,以合同约定值为基准,每升高1%,到厂价扣10.0元/吨。(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6.灰熔点:在合同期内随机抽检任意批次灰熔点作为合同期内的所有批次结算指标,当低于合同约定值,每降低10℃,到厂价降低5.0元/吨。五、货款结算方式1.一票结算,当月结算,次月支付货款。2.甲方按批次给乙方提供质量化验单,供货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结算单。一票结算,乙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甲方办理结算。3.货款支付方式:现金结算。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1 | 混煤|基准热值:4000千卡/千克,硫分1.2%。|无|无 | 10000 | 吨 | 13% | 2023-06-04 | **回族自治区,**市,**区 **南街381号 | **** |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数量、质量结算以甲方过衡、化验数据为准。质量验收均以合同期内加权指标结算,各项煤质指标按照以下条款进行结算。1.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以合同约定低位发热量为基准,每升(降)1千卡/千克,到厂价加(扣)合同单卡价格(即到厂价/基准热值,下同);低于合同约定热值200千卡/千克(不含200千卡/千克),以合同约定低位发热量为基准,每低于合同热值1千卡/千克,到厂价扣合同单卡价格的1.5倍;低于合同约定热值400千卡/千克(不含400千卡/千克),以合同约定低位发热量为基准,每低于合同热值1千卡/千克,到厂价扣合同单卡价格的2.0倍;低位发热量连续3日低于合同约定热值400千卡/千克,停煤整改处理。(单卡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奖罚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全水分(Mt):指标大于合同约定指标时扣减。以合同约定值为基准,每升高1%(绝对值,下同),扣“到厂价×1%”元/吨。(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干燥基全硫(St,d):指标高于合同约定值时扣减。对高于合同约定值0.3%及以下的,以合同约定值为基准,每升高0.1%,到厂价扣2.0元/吨;对高于合同约定值0.3%以上的,以合同约定值为基准,每升高0.1%,到厂价扣3.0元/吨;硫分连续2日高于合同约定值0.6%,停煤整改处理。(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指标小于合同约定值时扣减。以合同约定值为基准,每降低1%,到厂价扣5.0元/吨。(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5.干基灰分(Ad):指标高于合同约定值时扣减。对高于合同约定值2%及以下的,以合同约定值为基准,每升高1%,到厂价扣5.0元/吨;对高于合同约定值2%以上的,以合同约定值为基准,每升高1%,到厂价扣10.0元/吨。(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6.灰熔点:在合同期内随机抽检任意批次灰熔点作为合同期内的所有批次结算指标,当低于合同约定值,每降低10℃,到厂价降低5.0元/吨。五、货款结算方式1.一票结算,当月结算,次月支付货款。2.甲方按批次给乙方提供质量化验单,供货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结算单。一票结算,乙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甲方办理结算。3.货款支付方式:现金结算。甲方在乙方出票挂账后启动付款程序,甲方将货款汇往本合同指定的乙方账户,乙方发票账户须与该指定账户一致。 |
发布日期:2023-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