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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司报来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备案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关于印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黔能电力〔2016〕155号)要求,现予备案,特此通知:
一、企业名称:****。
二、企业类型:****公司(自然人独资)。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326MA6EA92455。
四、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平面设计;印刷品装订服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塑料制品制造;会议及展览服务;****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消防技术服务;安防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建设工程设计;工程管理服务;建****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家用电器安装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注册资金:贰仟壹佰伍拾捌万元整
六、严格执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管理规定、标准,违反相关要求,将按《**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执行第二十条规定,取消备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