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无人机干扰器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便携式无人机干扰器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万元):30
最高限价(万元):30
采购需求: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便携式无人机干扰器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30.00万元 5.最高限价:30.00万元 6.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便携式无人机干扰器**,具体技术要求详见公告附件及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7.交货周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具体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8.交货地点:**市经开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量要求及质保期限:符合采购物品具体技术指标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要求,通过采购人验收,质保期限为3年(自交货之日起算),同时满足售后服务要求。 10.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11.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具体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2021年或2022年加盖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1月至谈判截止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1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无因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申请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3.2 .2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www.****.cn)”网站查询谈判申请人是否为严重失信主体和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 )”查询谈****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将查****小组,若谈判申请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将否决其谈判资格; 3.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2.4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且以第一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有效申请人,其余供应商申请无效。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06-05 09:00至2023-06-08 17:00,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经开区春漫大道80号火炬大厦14楼1412室)
方式:携带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各一份):(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获取文件时提供的一切证照复印件资料应清晰可辨识,资料信息模糊不清的不予报名。
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6-09 14:30(**时间)
地点:**市经开区春漫大道80号火炬大厦14楼1404室
五、开启时间:2023-06-09 14:30(**时间)
地点:**市经开区春漫大道80号火炬大厦14楼1404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便携式无人机干扰器采购:
保证金金额:60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金提交方式不限,电汇、网银、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方式均可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6-09 14:30
其他: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6,000.00,大写为人民币陆仟元整。 2. 提交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谈判截止时间,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谈判保证金帐户: 开户名称:**** 开户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谈判保证金账号:530********800000645 银行行号: 105****01084 注意: 2.1、保证金必须从谈判申请人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保证金汇出请备注项目编号; 2.2、保证金提交方式不限,电汇、网银、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方式均可; 2.3、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谈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视为未提交; 2.4、拒****银行存现; 2.5、请潜在谈判申请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 (1****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2.6、谈判保证金无息退还到谈判申请人的基本账户。 2.7、保证金退还程序: (1)未成交谈判申请人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2)成交谈判申请人的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次公告发布媒介:本次谈判公告将在“****政府采购网(http://www.****.com/)”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3.2、申请人在参加谈判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谈判公告或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 [2011]534号文)规定及《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计取;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5.本项目对未成交申请人可能涉及的智力成果、报告成果等不进行任何补偿,参与谈判申请的一切费用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在项目采购的过程中,采购人****政府采购相关管理规定对申请人企业信息、个人信息,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规定的前提下进行收集和存储,报名参与谈判视为同意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进行相关操作。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经开区辰逸路97号
联系方式:0871-****84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市经开区春漫大道80号火炬大厦14楼1412室
联系方式:0871-****52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警官
电 话:0871-****8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