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为涌头村智慧停车系统工程(二期、三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涌头村智慧停车系统工程(二期、三期)
三、项目预算价:****454.74元;其中招标上限价为:948109.27元,其中税前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71542.21元,①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上限价,视为无效投标;②税前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低于71542.21元,视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本项目的运营主体,完成本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及管理工作,以运营服务单位作为停车收费主体进行收费。运营服务单位负责所有的设备投入,现场的管理,设备维护,并管理好村里停车规范。
2、简要技术要求或项目的性质:涌头村智慧停车系统工程(二期、三期);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四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外省企******厅备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4、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时间为响应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近三年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网页截图)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不能通过初步审查,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6、投标人须在招标代理机构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2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详细地址:**市****广场3座812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元整),售后不退。本项目接受通过现场登记报名并购买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注: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获取文件所提交的资料不作为审查资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加盖公章)。
七、参与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和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如不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工业园支行
账户名称:******公司
银行账号:710****57077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沙溪镇涌头村北大街四巷29****服务中心服务大厅)。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6月27日09时00分至2023年06月27日09时30分(**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注: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23年06月27日09时30分(**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市沙溪镇涌头村北大街四巷29****服务中心服务大厅)。
十二、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60-****623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760-****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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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