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00吨稀土氧化物(减量)二次**利用智能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政府网站,向公众公告相关环评信息,现将该项目有关环境信息进行第一次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稀土氧化物(减量)二次**利用智能化技改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开发区****园区。
3、建设性质:技改。
4、建设内容:充分利用现有厂房和土地,**破碎车间、原料焙烧车间、酸溶车间、沉淀车间、灼烧车间、稀土废料堆放库、废水处理车间、萃取车间共12500平方米,并改造现有车间2000平方米购置旋转窑、萃取槽、燃气锅炉、压滤机等整套设备及相配套的电气(力)设备、运输设备、电器管线、检验设备、装卸、环保及数字化智能化软硬件系统等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综合回收利用钦铁硼废料、熔盐渣、稀土储氢合金电池拆解料、稀土陶瓷涂料废料、荧光粉废料、稀土镁合金等稀土二次**,年产3000吨稀土氧化物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叶远清
联系电话:138****267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机构名称:******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180****060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凡对本项目建设有意见和建议的个人或单位可在公告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或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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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