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公司第一期充换电一体成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公司第一期充换电一体成套设备(WZ****0705-2955-8035-B1)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充换电一体成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其他电力自动化装置 | 1.00 | 批 | 包1-充换电设备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商行****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近三年内(2020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中国裁判文书网可查,提供网页截图)。 3.1.7 投标人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3.1.8 投标人须为生产商/制造商,应具有相应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须承诺所供标的物为投标人自行生产,(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生产场地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生产设备清单)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后续供货过程发现非投标人自行生产行为,将终止合同履行,并上报物装部。 3.1.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1.10 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日期,近3 年内自主制造并已交付使用、正常运营的乘用车充换电一体成套设备数量不少于1 座,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销售业绩相关设备销售发票(或订单邮件)、验收等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投标人需提供业绩汇总清单,不符合要求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3.1.11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书,内容包括:投标人一旦中标后,须配合各省、市公司的承包商提供相应充换电一体成套设备的安装要求及相关施工所用的基础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基础、电缆沟、管、电缆线、大样图等可达到施工深度的图纸,并指导安装。 3.1.12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书,承诺提供产品完全响应《中国石化充电业务形象标准手册》的设计要求,外观尺寸允许技术规范中要求的细微偏差±10%,详见附件4。其中换电设备形象待中标后根据投标人实际确定方案为准。****电站、充电机形象标准,****电站、充电机新形象设计的需求。 3.1.13 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前,设备安装调试、售后维修等技术人员,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员工(提供用工合同和社保证明);如为劳务派遣人员,需提供:1)劳务派遣合同及发票(劳务派遣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材料需满足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半年);2****公司为派遣人员的缴交社保证明。 3.1.14 投标人技术功能满足《捷能智电S10、S20 换电站设备技术规格书(试行版)》,投标人需承诺标的物无技术规范负偏离,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因此次招标设备具有技术针对性,对其招标背景已进行证明,详见附件5。 3.1.15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承诺书,内容包括:交货时间自订单下单后不超过60 日历天,完成设备安装并达到运营条件。 3.1.16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承诺书,内容包括:所提供设备自设备安装完毕并经采购单位出具验收证明之日起算,质保期不得低于36 个月,质保期内因设备自身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免费维护及修复。期间如发生其他原因双方终止**,中标人仍需提供必要的系统维护及修复。使用寿命不得低于10 年。 3.1.17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绿色采购书面承诺书,内容包括:投标人在交易活动中,明确环境保护、**节约、社会可持续发展等社会责任,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投标人承诺无条件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标的物绿色包装、绿色运输方面的要求,确保供货过程符合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要求。 3.1.18 承诺:中标供应商如无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须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 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 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以上承诺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公司公章的承诺书。 3.1.19 承诺:中标供应商必须负责设备在使用期内的日常运营维护工作,对于设备出现问题需第一时间响应,涉及设备存在问题需要当天内(上报12 小时内)解决,对于无法当天维护的或维护时间超过24 小时的,需给出解决的时间和具体方案,并配有24 小时客服。运营期间必须保证每3 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小养护,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大保养。 3.1.20 投标人承诺具备符合招标人项目要求的多方协调能力,能够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报备、报审工作。 3.1.2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0日 8:00时至2023年6月17日 16:00时(**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30日09:3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30日09:30 开标地点: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招标中心现场。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6月30日09:3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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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一路24号甲 | 地 址: | **** | |||||
邮 编: | / | 邮 编: | / | |||||
联 系 人: | 姚培元 | 联 系 人: | 李晨光 | |||||
电 话: | 180****9952 | 电 话: | 021-****1005 | |||||
电子邮件: | ****@sinopec.com | 电子邮件: | ****@sinopec.com | |||||
2023年6月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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