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在有(略)。要求投标人企业登记状态为在营或开业或存续等正常状态,不允许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为。(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审核)
2.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税务登记证上须加盖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章或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公司注册地区网上国家税务局查询的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并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承诺书。
2.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略))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投标人也可提供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进行改革后核发的对应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B类、C类各至少提供一个,且须同时提供)。
2.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两项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自(略)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日期为准)基站、机房、铁塔等土建施工类项目业绩,业绩累计金额至少300万元。
2.投标人须提(略)(以单项合(略))公共建筑的装饰/装修/综合维修改造类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且业绩(略)。公共建筑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建筑等使用功能的非住宅类建筑 。
注1:所有业绩都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和签字盖章页)及发票查询信息明细表(至少提供一条可查询的有效信息)。
合同签字盖章认定条件:合同签字盖章页须具有双方的公章或合同章;
合同签订日期认定条件:若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则以签订日期后者为准,体现单方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双方签订日期均未体现的不予认可。
发票认定条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票信息表进行核查,以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系统查验结果为准,且为评审依据。发票相对方须与其对应合同签署主体一致;发票开票日期不能早于其对应(略)则该发票无效。
注2:业绩金额以有效发票累计含税金额为准,若合同金额(略),则以合同金额为准计取业绩金额。
2.5人员要求:(略)
1.项目经理(正职)1名,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查询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及证书扫描件名称一致,根据国家规定不再考察注册有效期)
2.专职(略),具有安全员C证。
3.资料员1名,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4.造价员1名,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5.登高作业人员2名,具备登高证。
6.电工作业人员2名,具备电工证。
注:上述所有人员不得复用,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任职名称必须与上述要求中名称一致。(例如:同一人员同时具备登高证及电工证时,其在本项目中仅能任职“登高作业人员”或 “电工作业人员”其中之一,若其同时被任(略)中不一致,则该人员作无效处理;)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相应资质证书(包含证件页、年检页等在内的全部有效信息扫描件)及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证明(2022年12月(含)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1个月)。上述所有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
2.6投标人须承诺:对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团队人员不得任意更换。因故确实需要更换的,其替代者必须具备不低于投标文件中原人员的资质及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格等级、职称、学历、工作经验等)。人员更换至少提前10日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招标人审核通过并同意后方可予以更换。投标人在未取得招标人同意情况下未按照投标文件派驻项目团队人员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投标人视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非不可抗力因素不履约”并按照《(略)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中的严重负面行为进行处罚。
2.7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且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登陆信用中国查询)
2.8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或2(略)(如有)、审计意见页、第三方机构盖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页),要求财务审计报告中的结论无保留意见。若同时提供2021年和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2.9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略)。(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审核)。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