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2023-06-19 17:00:00
项目名称
****石羊塘综合楼南侧一楼6间临街铺面及3间配套用房(总面积202.40㎡)整体出租(3年)项目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2023年06月13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06月19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位于**大道西段石羊塘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房屋
所在层数
1层
租赁面积
202.40㎡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以季度为一个支付期,采取先缴租金后使用原则,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缴清房屋押金及第一季度租金,每个季度末25号前交清下季度租金
租金递增方式
自第2年起逐年递增5%,
即每年租金=上年度租金×(1+5%)。
装修期限
/
押金
成交价首年3个月租金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在租(已于2023年5月31日到期)
是否存在原承租方优先承租权
是
是否设立居住权
否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标的位于**大道西段石羊塘,为中心**商业旺区,相邻石羊塘市场、****小学、****加油站、****报社等,交通便利,人流量密集,适合零售销售业。
其他情况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方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3.标的为6 间临街铺面约 139.2 ㎡、2 间配套用房约 43.2 ㎡、1 间配套用房约 20 ㎡整体招租,室外地面水泥硬化,室内地面为贴瓷砖,内墙刮腻子,顶棚为铝扣板吊顶;水电齐全,维护保养状况较好,综合状况较好。
4.出租标的证照齐全。
评估情况
评估价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
租金底价
1698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
出租方承诺
我方作为出租方,向****(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出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出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公开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公开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出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公开出租过程中,遵****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领导班子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告知
1.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标的产权证****交易所查阅。
3.同等条件下,标的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的,****交易所交易规则进场交易。原承租****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项目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方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2)原承租方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承租方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承租方无更高报价时,原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如其他意向承租方继续报价,而原承租方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日内向出租方缴齐首期租金(3个月租金)、押金(成交价首年3个月租金),后续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出租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户名: ****
账号: 2111 7109 0922 1001 721
开户行:****银行****支行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成交签约:(1)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交易指南-竞价报名-报名手续”第4条规定持纸质报名材料****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承租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承租方不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2)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出租方将竞租结果对外公示3天,竞得人须在公示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超出期限未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签约地点: ****
2.交割时限:出租方与承租方交付出租标的的时间以《租赁合同》、交付通知或向承租方预留的联系电话发送的交付通知明确的为准,承租方在接到场地交付通知5个工作日内完成,承租方逾期不到场接收出租标的的,则视为放弃承租方权利、单方面违约中止合同,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全部押金,不予退还,其他违约责任按所签订合同相关约定处理,出租方有权重新将此场地对外租赁。。
3.交割条件:承租方凭首期租金、履约****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4.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自行投资,合法经营,自负盈亏,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出租房屋不能用于经营污染大,噪音大和易燃易爆物品,不能用作危险品的存储仓库。
2.承租方如需改变租赁标的用途的,应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由出租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因改变用途所产生的费用,及返修费用等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可自行根据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施工方案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不得破坏原建筑主体结构,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一切装修费用。
4.承租方承租后,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办理有关经营的一切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5.承租期到期后或承租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方可拆除自己安装的设备,但不能破坏原建筑物,且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因拆除安装设备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6.承租方对承租的土地和场地周边环境负有日常清扫、保洁的义务,并负责实行门前三包。
7.在承租期间,由出租方提供水源、电源,水费、电费按每月实际用量计收,由承租方与水电部门结算费用、缴纳水电费,租赁期间出租方不负责代收水、电费用。
8.承租方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一切政策规定的有关税费,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经营期间一切政策规定缴纳的费用。
9.租赁期间,如因政府原因需要对租赁标的进行统一规划改造的,则自行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需对承租方做任何经济补偿。
10.承租期间如承租方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11.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石羊塘综合楼南侧一楼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06月13日至2023年06月19日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竞租人报名前应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如竞价成交后发现不符合的,将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并****交易所扣除竞租人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保证金作为给出租方的补偿)。
3.竞租人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租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
4.成交后,承租方凭以下纸质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5.注意事项
(1)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租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需在信****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各意向承租方竞价过程中均不报价;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被确认为****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
(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7****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交易所的竞价服务费后,****交易所收到出租方提供的承租方足额付清首期租金、****银行进账单或书面确认文件后全额无息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
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
1000元/次
自由竞价时间
2023年06月13日9:00至2023年06月20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
180秒
服务费
****交易所于竞价结束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向经理 0775-****419、159****9968
报名咨询
覃经理 0771-****059
咨询时间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单位地址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凯旋路15****中心5号楼
其 他
/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承租方自行投资,合法经营,自负盈亏,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出租房屋不能用于经营污染大,噪音大和易燃易爆物品,不能用作危险品的存储仓库。 2.承租方如需改变租赁标的用途的,应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由出租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因改变用途所产生的费用,及返修费用等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可自行根据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施工方案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不得破坏原建筑主体结构,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一切装修费用。 4.承租方承租后,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办理有关经营的一切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5.承租期到期后或承租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方可拆除自己安装的设备,但不能破坏原建筑物,且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因拆除安装设备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6.承租方对承租的土地和场地周边环境负有日常清扫、保洁的义务,并负责实行门前三包。 7.在承租期间,由出租方提供水源、电源,水费、电费按每月实际用量计收,由承租方与水电部门结算费用、缴纳水电费,租赁期间出租方不负责代收水、电费用。 8.承租方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一切政策规定的有关税费,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经营期间一切政策规定缴纳的费用。 9.租赁期间,如因政府原因需要对租赁标的进行统一规划改造的,则自行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需对承租方做任何经济补偿。 10.承租期间如承租方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11.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