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县中小学教师结构,培养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安心我县教育工作的小学全科教师和中学紧缺学科教师,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略)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省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通知》(浙教办函[(略)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省教育厅批准,2023年我县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24名,现将有关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具有(略)(以高考时户籍为准),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为**县教育事业服务,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
序号 | 需求学科 | 计划数 | 培养学校 | 培养专业 | 户籍要求 | 备注 |
1 | 小学全科 | 18 | **学院 | 小学教育(师范) | **县 | |
2 | 高中地理科学(复合思想政治教育) | 1 | **(略) | 地理科学(与思政教育复合)(师范) | **县 | 要求高考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生源不足时可降20分录取。 |
3 | 高中数学 | 1 | **师范大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县 | |
4 | 高中物理学(复合教育技术学) | 1 | **师范大学 | 物理学(复合教育技术学)(师范) | **县 | |
5 | 高中语文 | 1 | **师范大学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县 | |
6 | 特殊教育 | 1 | **(略) | 特殊教育(师范) | **县 | |
7 | 心理健康(初中) | 1 | **师范大学 | 应用心理学(师范) | **县 | |
小计 | 24 |
说明:以上学科招生计划全部安排在高校招生的普通提前批录取,学制均为四年。
三、招生录取程序
定向师范生(略)。具体程序如下:
(一)志愿填报
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只招第一院校第一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否则志愿无效。详情请(略)。
(二)组织面试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将考生名单提供给相关招生院校,由县教育局联合县人力社保局对考生进行户籍审核和师范生适应性面试。
(三)结果公示
对面(略),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总分(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1:1比例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按要求公示3天。
(四)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考生需携带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或**信用社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县教育局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提供(略),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五)高校录取
各招生院校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将县教育局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被录取者由招生院校发送录取通知书。未录取者不影响其他院校的正常录取。
(六)人员备案
录取结束后,(略)**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就业和待遇
2023年入学的定向委培生按(略)检、考察合格后,按照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回我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成为事业编制教师,由县教(略),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
经高校正式(略),在校期间的学费等相关费用由县财政给予补助,具体补助办法在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中明确。
五、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密切注意志愿填报时间、程序,保持志愿填报中所填报的电话通畅,并尽量不要离开本县范围,以免无法及时(略)。
(二)签订定向培养就(略)。
(三)定向培养生若未按时毕业、毕业后不回**工作或不服从分配或不满服务年限的均视为违约,应按协议承担有关违约责任。具体事项在定向培养协议中约定。
(四)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咨询电话: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略)、县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略)。
**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