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根据有关规定,****决定“2023港澳●**周”开幕式暨浙港携手**主题论坛图片展项目的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受****委托,组织“2023港澳●**周”开幕式暨浙港携手**主题论坛图片展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3港澳●**周”开幕式暨浙港携手**主题论坛图片展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技术要求 | 备注 |
1 | “2023港澳●**周”开幕式暨浙港携手**主题论坛图片展 | 1 | 项 | 520000元 | “2023港澳●**周”开幕式暨浙港携手**主题论坛图片展,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 非政府采购项目,本项目最高限价:520000元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服务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本项目要求全部由小型、微型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型、微型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小型、微型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公司(总机构)授权,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3****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非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20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4室(文晖大**侧下桥口);
3.方式:至现场获取或通过邮件获取,请至**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4室现场获取或将获取采购文件所需资料扫描件发送至****@zjsct.cn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联系人:郭剑飞,联系方式:0571-****0257;
4.售价:0元。
5.获取采购文件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或原件扫描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3)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4)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5)获取采购文件单位登记表。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6月21日10时00分;
开启时间:2023年6月21日10时00分;
地点:**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层1702开标室二。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获取采购文件。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管理部门投诉。
4.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省府路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丁琴飞
联系电话(询问):0571-****5165
质疑联系人:吴洋
质疑联系方式:0571-****78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4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均
联系电话(询问):0571-****0191
质疑联系人:冯东东
质疑联系方式:0571-****1293
3.****管理部门
名称:****
地址:**省**市**区省府路8号
联系人:龚琪志
监督投诉电话:0571-****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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