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全称): (略)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略)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略)
(2)项目名称: (略)
(3)采购计划编号: (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略) | 其他商务服务 | 招募优秀并且有人力资源创新中心运营经验的机构来管理运营中国长沙人力资源产业园创新中心,合作运营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略) |
合计金额小写: (略) 合计金额大写:(略)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标的名称:(略)
标的金额:(略)元/年(含税)。该费用为第一个合同年的全年费用,该费用已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3.1 履行期限:
3.2 履行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390号悦动商业广场A座5楼6楼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
4.结算方式
0f(略)c7e5401eb79fcdc37f2c(略)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016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6,说明:(略)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4,说明:第二笔运营费根据第一个合同年全年的考核情况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加强创新中心运营,完成各项指标
加强创新(略),保质保量的完成运营协议的各项指标,服务好入孵的企业,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助力科技推动传统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
(二)深化(略),完成经济指标
创新中心需积极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方针,推动优秀行业人才创新创业,引领人力资源产业升级,并充分利用工位注册和园区政策的优势,采用多渠道 、广撒网的方式(略),招募更多的项目成立公司入驻。并利用自有资源,助力天心经开区对接全国各地企业资源,打通招商链条,争取优质企业、人才、科技落地园区。
(三)夯实平台服务模式,加速企业创新发展
创新中心需夯实平台服务模式,采用引进或者自营的方式为入驻企业提供优质的创新创业服务。
1、加强企业培育,助力(略)
创新中心需加强科技企业的引进、服务和孵化,通过(略),助力企业在知(略),孵化出更多的高(略)。
2、加强行业资源对接,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创新中心需加强和园区和行业内的人力资源大企业的合作和交流,了解(略),助力孵化的科技型企业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同时通过(略),加强和其他产业企业的合作,推广园区特色人力资源服务。
3、链接高校资源,推动产学研发展
重视高校资源,从学生实习、就业、创业等方面全方位立体化的合作,通过帮助大学对(略),获取更多的实习和就业机会,同时通过和大(略),助力高校创新创业发展,并推动高校科研成果和企业的对接与交流。
(四)策划系列活动、打造专业品牌
持续打造天心经开区在创新方面的影响力,为入驻企业提供更好的展示平台和创业培训,定期举办“人才沙龙”、 “创业讲堂”、 “融资路演”等系列活动。
(五)强化高端人才,推动科技创新
充分利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产业优势和服务优势,创新中心的创业服务资源,吸纳和助力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更有活力的创新氛围,同时引进更多的高校、企业、投资公司的专家、企业家、投资人为创业指导专家,助力创新中心为(略)。
(六)强化服务和建设,获取更多荣誉
人力资源创新中心目前是省级众创空间,未来三年,需完善创业服务,招募更多优质企业,成为国家级众创空间。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一)验收标准:
总合作期限为3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3年运营成果具体要求如下(具体的验收标准以双方签订的运营考核细则为准):
1、(略)
当年引进8(略),其中工商信息中经营范围有人力资源业务的公司达到50家,引进企业中50%以上的企业有实际运营或缴纳税收(权重20%);
当年孵化成功企业5家(权重10%);
当年引进(略)(权重10%);
所有注册在创新中心企业当年总纳税额达到400万元(权重15%);
当年引进或培育高端人才创业项目3个(权重10%)
注册在创新中(略)(权重10%);
当年在天心经开区举办创新创业相关活动12场(权重5%);
注册在创新中心的企业当年成功认定为高企达到2家(权重10%);
注册在创新中心的企业当年成功认定为入规企业1家(权重10%)。
2、(略)
当年引进80(略),其中工商信息中经营范围有人力资源业务的公司达到50家,引进企业中50%以上的企业有实际运营或缴纳税收(权重20%);
当年孵化成功企业5家(权重10%);
当年引进百万税源企业1家(权重10%);
所有注册在创新中心企业当年总纳税额达到600万元(权重15%);
当年引进或培育高端人才创业项目3个(权重10%);
注册在创新中(略)(权重10%);
当年在天心经开区举办创新创业相关活动12场(权重5%);
注册在创新中心的企业当年成功认定为高企达到3家(权重10%);
注册在创(略)(权重10%)。
3、(略):
当年引进80家企业注册在创新中心,其中工商信息中经营范围有人力资源业务的公司达到50家,引进企业中50%以上的企业有实际运营或缴纳税收(权重15%);
当年孵化成功企业5家(权重5%);
当年引进百万税源企业1家(权重10%);
所有注册在创新中心企业当年总纳税额达到800万元(权重15%);
当年引进或培育高端人才创业项目3个(权重10%);
注册在创新中心企业当年获得知识产权数量达到40个(权重5%);
当年在天心经开区举办创新创业相关活动12场(权重5%);
注册在(略)(权重10%);
注册在创新中心的企业当年成功认定为入规企业2家(权重5%);
运营期内获得国家级众创空间的认定,并协助长沙天心经开区获得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的认定(权重20%)。
[注释和定义]:
企业实际运营:以企业出具的交易流水或季度报表、年度报表、纳税证明、员工合同以及缴纳社保情况中的任何一项进行证明。
孵化成功企业(满足其中(略)):创新中心入驻企业评为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获得30万以上的股权投资、获得市级以上奖励政策、成功租赁或购买天心经开区其他办公场地。
高端人才创业项目(满足其中任意一(略)):创新中心引进的(略),其创始人或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具备中高级职称、系海外留学回国人才、长沙市A/B/C/D类人员。
百万税源企业:当年引进企业或上年引进企业当年在天心经开区产生的全口径税收总(略)
权重计算:根据单项完成情况计算百分比计分(如税收指标项,运营指标为600万,实际完成540万,则单项完成90%,税收指标单(略).5分)
验收要求:
考核流程
(1)由乙方提交(略)(以下简称“人力园”);
(2)人力园牵头组织现场考核,相关部门对运营总结报告以及完成绩效指标相关证明资料进行考核评定;
(3)相关部门完成考核评定后,出具考核完成情况意见;
(4)人力园收集汇总考核完成情况意见,报甲方工委(略),出示考核完成情况报告。
费用预算以及付款方式
在乙方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如期完成运营指标的前提下,甲方连续三年每年提供运营经费(略)元整,每个合同年分两笔将运营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每个合同年的具体资金和支付方式如下:
在运营方严格履行运营指标的前提下,第一笔运营费在完成合同签订后,运营方于5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前述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合同年资金56%;第二笔运营费(即剩余44%的当年合同年资金)根据第(略)。甲方在下一个合同年开始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根据乙方提供的(略),对乙方第一个合同年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出具考核报告,并依据考核完成权重比支付第二笔运营费用。具体考核要求及(略):(1)考核得分<60分,拨付0%,甲方有权单方无责解除运营合同且不予续签;(2)考核得分>=90分,拨付100%;(3)其余情况(略),例如考核得分75分,拨付第(略),以此类推。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甲方在收到前述发票后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未及时按前述要求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延迟付款直至乙方补正。如因(略),导致甲方违约的,甲方对此(略)。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略),对乙方运营指标进行评审。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园区完成领导、客户接待考察工作。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省、市、区对甲方的巡视和审计工作,并提(略)。
4、(略).1的条款“资金支付方式”向乙方及时支付运营经费。
5、甲方协调各方资源,积极协助乙方申报本项目所在地所具备的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6、在乙方申请取得国家级众创空间以及其他各项资质过程中,积极提供一切便利与支持。
7、创新中心办公场地由甲方与鑫悦汇写字楼业主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甲方要求按时报送各类报表以及相关数据材料。
2、乙方为入驻的企业提供工商财税法基础服务、商业模式梳理、创业相关培训、导师辅导、投融资对接、资源整合、宣传推广等 孵化服务。
3、积极配合甲方完成省、市、区对甲方的巡视和审计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
4、积极配合甲方完成领导、客户对(略)
5、严格按本合同4.2的条款内容“质量要求”完成运营考核指标。
6、乙方负责对创新中心办公场地实施管理运维,并负责场(略)。
7、未经(略),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工作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承担。
8、乙方对履行本合同(略)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或非因有权机关监管需要不得对外泄露。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6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略)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乙方的考核分数少于60分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在当年度运营期内的项目履行情况要求乙方按比例退返已支付的首笔运营服务费。退返比例为(1-乙(略))*100%。
7.5乙方擅自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工作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承担的,甲方有权单方无责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全部运营服务费用20%的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7.6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保密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无责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全部运营服务费用20%的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7.7 乙方在合(略),且未按甲方要求及时整改到位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无责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全部运营服务费用20%的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7.8 应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有权从(略)。
8.解决(略)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略),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略)(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实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略)。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南湖大道108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390号悦动商业广场A座5楼整层 |
法定代理人: | 刘向 | 法定代理人: | 马宁 |
委托代理人: | 欧阳伟 | 委托代理人: | 刘兴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传真: | (略)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