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反恐重点目标安防设施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023-2024年反恐重点目标安防设施物资采购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2023-2024年反恐重点目标安防设施物资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
1.3招标人:****
1.4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1.5招标分类:框架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日)
1.10招标结果适用范围: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机关批****公司2023-2024年反恐重点目标项目。
1.11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 招标范围
(一)招标范围
****2023-2024年反恐重点目标安防设施物资采购项目,对本项目内的视频监控、门禁、授时安全隔离装置、固定式无人机防御系统、便携式无人机诱骗防御系统等物资进行物资采购、配送、指导调试、售后服务等。
(二) 标的物清单
序号 | 建设单位 | 标的编码 | 标的编号 | 标的(标的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编码 | 标包号(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
1 | 公司本部、**供电局、**供电局 | ****001 | 1 | 2023-2024年安防设施物资采购项目1包 | 1300 | 1 | ****001001 | 1-1 | 2023-2024年安防设施物资采购项目1包 | 13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 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 | 5 |
2 | **供电局、**供电局 | ****002 | 2 | 2023-2024年安防设施物资采购项目2包 | 900 | ****002001 | 2-1 | 2023-2024年安防设施物资采购项目2包 | 900 | 5 | |||
3 | ****公司所属各单位 | ****003 | 3 | 授时安全隔离装置 | 830 | ****003001 | 3-1 | 授时安全隔离装置 | 830 | 5 | |||
4 | ****公司所属各单位 | ****004 | 4 | 固定式无人机防御系统 | 660 | ****004001 | 4-1 | 固定式无人机防御系统 | 660 | 5 | |||
5 | ****公司所属各单位 | ****005 | 5 | 便携式无人机诱骗防御系统 | 104 | ****005001 | 5-1 | 便携式无人机诱骗防御系统 | 104 | 1 |
注:
(1)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金额报单价。
(2)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即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招标控制价(含本身)以下进行报价为有效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85%(不含本身)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3)合同签订及结算方式
①中标通知书下发后,中标人先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期根据建设单位需求签订送货清单。
②结算方式:据实结算,根据建设单位申报采购的数量,结算价格=采购数量×中标物资单价。
(4)属于本次采购清单的项目物资,由中标人负责项目内的物资采购、配送、指导调试、售后服务等。
(5)中标人需负责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工程财务决算止的各阶段相关内容和服务,确保竣工项目通过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
4 |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
5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 | 投标人在****范围内无不良**记录,且未被中国****公司和****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
7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
8 | 投标人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或截图(提供的截图应包含查询日期),报告生成日期或截图的查询日期必须在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日期之后或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投标人须提供球型摄像机、枪式摄像机、录像存储装置、站端管理一体机、智能网关、门禁系统、速通门系统的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服务承诺函(如果生产厂商直接投标,则不需要),并且同一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2023-2024年安防设施物资采购项目1包,2023-2024年安防设施物资采购项目2包 |
2 | (1)投标人须提供授时安全隔离装置的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服务承诺函(如果生产厂商直接投标,则不需要),并且同一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提供国家级无线电检测鉴定机****监测中心检测中心)出具的授时安全隔离装置的检测报告。 | 授时安全隔离装置 |
3 | (1)投标人须提供基站式无人机导航诱骗单元的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服务承诺函(如果生产厂商直接投标,则不需要),并且同一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提供国家级无线电检测鉴定机****监测中心检测中心)出具的基站式无人机导航诱骗单元的检测报告。 | 固定式无人机防御系统 |
4 | (1)投标人须提供便携式无人机诱骗防御系统的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服务承诺函(如果生产厂商直接投标,则不需要),并且同一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提供国家级无线电检测鉴定机****监测中心检测中心)出具的便携式无人机诱骗防御系统的检测报告。 | 便携式无人机诱骗防御系统 |
5 | 投标人2020年以来有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盖章页复印件)。 | 2023-2024年安防设施物资采购项目1包,2023-2024年安防设施物资采购项目2包,授时安全隔离装置,固定式无人机防御系统,便携式无人机诱骗防御系统 |
4. 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网址:www.****.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1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06月21日17时00分00秒下载招标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建议提交登记信息时优先选择“****”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在获取招标文件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100100转1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5.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3)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与报价投标文件均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06月15日00时00分00秒。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1日09时30分00秒。
逾期送达/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5.3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本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本采购项目及本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依据中国****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罚。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1日09时30分00秒。
6.2开标地点: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cn)
注意:本次招标采用在线开标,不设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可于开标结束后1小时内在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上查看项目解密情况,并完成系统确认,如逾期未确认则视为同意开标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和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同时发布。
8. 招标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1)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海府路32号
邮编:570203
联系人:符工
电话:****100100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振发路60号
邮编:571199
联系人:岳工
电话:****100100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9. 监督和投诉
9.1投诉书内容及无效投诉情形
(1)投诉书内容:
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投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被投诉人的名称;
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及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无效投诉情形:
①非受理渠道(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中标公示等文件约定的受理渠道),且非经由受理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证电子邮箱(供应商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的或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供的电子邮箱;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完成供应商登记或在招标项目投标的,需按有效投诉要求提供利害关系证明材料)投递的业务投诉举报材料;
②投诉人不是投诉项目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③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④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单位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的;
⑤超过投诉时效的;
⑥已经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9.2投诉举报渠道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898-****8123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08:30-12:00 14:00-17:30)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hngyljd@hn.****.cn
(邮箱受理时间:全天24小时)
9.3未按上述受理渠道发送的投诉函件,受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和回复。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一年内不得参加****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对于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招标人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责及处罚。
招标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岳海屾
招标人或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
2023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