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县横古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6-16 |
**省**县横古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省**县横古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市湘府西路8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矿业权交易系统 场所:**市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省**县横古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县井头圩镇、石期镇 面积:0.8703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储量:保有**储量: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控制**量7708.2万吨(2876.2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216米至 150米 **开发利用情况: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矿权人应根据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按“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开展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6年 矿山服务年限加1年基建期 起始价:2680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竞买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的营利法人; 2、竞买人应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3、竞买人应未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含法定代表人,****银行信用证明); 4、竞买人应未纳入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含法定代表人)(出具企业所在地应急部门的证明); 5、竞买人应未纳入我省公共**交易领域黑名单的独立法人企业(出具企业自查承诺); 6、具有不低于矿业权出让起始价首期缴纳费用和“净矿”出让成本的资金实力,需由银行出具止付证明(人民币10814万元,其中矿业权出让起始价首期缴纳费用5360万元,“净矿”出让成本5454万元)、竞买人授权委托书、竞买人承诺函(止付证明止付证明管理要义、办理方式及****银行止付证明办理服务指南)。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07月20日 挂牌时间:2023年07月20日—2023年08月03日 网上地址:http://222.****.75/tpbidder/memberLogin?type=6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挂牌出让文件从网上下载获取。意向竞买人可通过网络浏览器登陆**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com/),查看“矿业权出让”交易信息,再点击相应项目的出让公告,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矿业权交易系统使用手册》、相应项目拟出让的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等。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6月16日—2023年07月17日 申请报名方式:1、办理数字证书 意向竞买人应当首先完成注册,然后携带办证资料到CA证书办理点办理数字证书,再激活与绑定数字证书后,方可登陆交易系统参加竞买。2、用户注册和证书绑定 登陆****矿业权交易系统http://222.****.75/tpbidder/memberLogin?type=6,选择主体类型身份,完成注册、绑定和激活数字证书。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详见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不低于起始价”和“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采矿权投资存有不可预计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储量及开采技术条件等可能与实际有差异,申请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违约: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2、竞买人申请时不符合竞买人资质,出具虚假证明或材料,骗取竞买资格的; 3、竞得人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4、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或《矿业权出让合同》,以及因非不可抗力自动放弃竞得的。 竞买人有前述第1、2条违约情形的,****中心依规将其失信行为纳入失信黑名单,并进行公开通报;涉嫌触犯刑法的,****机关。 竞得人有前述第3、4条违约情形的,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从止付资金中划缴交易服务费;****中心******厅将其失信行为纳入失信黑名单,并进行公开通报;对纳入失信黑名单的竞得人,将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列入失信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参与自然**领域的交易活动;涉嫌触犯刑法的,****机关。同时,出让人有权向竞得人主张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成交价2亿元以下的100万元、2亿元(含2亿元)以上的200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出让人损失的,竞得人还应当赔偿其它损失,否则不得解除止付资金。 十一、其他内容 1、竞得人不得有未履行矿业开发保护义务的记录(包括已有矿山履行地质灾害治理义务、生态修复义务、相关规费缴纳或缴存义务等内容)。 2、根据我省相关规定,竞得人应严格按照**省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并在正式投产满一年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自评估报告并申报省级绿色矿山。 3、采矿权受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规划调整的影响,且需接受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以及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的限制。 4、受让人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必须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策规定的**开发利用、环保、安全等条件。 5、本次竞得人除按要求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外,另需****人民政府净矿出让成本5453.02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肆佰伍拾叁万零贰佰元整)。开户银行:****银行;银行账号:820********0002040001;专户名称:****财政局资金专户。 6、竞得人为涉外投资企业的,******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相关部门无异议后按要求签订出让合同;相关部门不同意设置的,取消其竞得资格,交易服务费不予退付。 7、不可抗力的影响。 本公告在****门户网站、****矿业权交易系统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 2023年06月1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