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泉佳苑小区建设项目,位于**县思恩镇机场路。用地面积****.91㎡,********建设局批准建设,批准指标为建筑占地面积****.60㎡,建筑高度78.6m,建筑总面积****.57㎡,容积率3.3,建筑密度26.04%,绿地率20%,车位配比为1户/个,其余指标详见公示图纸(附件1)。
该项目于****年5月底申请规划验收,规划核实过程中该项目3号楼建设指标中占地面积超出40.52㎡,建筑总面积超出421.67㎡。考虑到该项目4号楼建筑群并没有报建,总建筑面积还有剩余,拟定3号楼超出面积从4号楼原审批面积中扣减,现将核实变更后的总平面图进行批前公示(附件2)。
项目所有经济技术指标均保持不变,3号楼占地面积由原审批的****.56㎡变更为****.08㎡,地上建筑总面积由****.30㎡变更为****.97㎡,4号楼占地面积由原审批的722.18㎡变更为681.66㎡,地上建筑总面积由****.97㎡变更为****.3㎡。
经我局审查,原则同意此变更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珍泉佳苑小区项目总平面图核实变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
三、公示时间:****年6月19日至****年6月28日
四、公示地点:
(1)****(环江县**路72号)。
(2)********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
(3)珍泉佳苑小区项目建设地点
规划核实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年6月19日至****年6月28日)将意见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及通信地址)反映至****四楼建筑工程规划股。(地址:环江县**路72号,邮编:****,联系电话:****035)。
附件1:珍泉佳苑小区总平规****建设局审批)
2:珍泉佳苑小区总平面核实变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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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