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2023年6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厦翔环审【2023】056号.pdf
发布日期:2023-06-09 15: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31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9日-2023年6月1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2
传 真:****885
通信地址:**市**区人力**大厦10楼1006室
邮政编码:361102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厦****公司福鸿缘废塑料造粒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厦翔环审【2023】056号 | 2023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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