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林州分局关于2023年6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2023年6月7日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7日我局对**市光****公司年产2000吨锂电池负极材料厢板、立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20日-2023年7月4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2-****132
通讯地址:林****学院路交叉口西南角****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市光****公司年产2000吨锂电池负极材料厢板、立柱项目环境响报告表的批复
| 林环建表〔2023〕7号
| 202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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