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庄寨镇人民政府曹县庄寨镇北部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曹****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2023-06-21]
**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曹****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曹****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 | 2023-06-16 15:28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 | |||||
2.更正内容: |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付款方式:工程经验收合格并结算后付至结算价款的40%,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一年内付至结算价款的70%,剩余款项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两年内付清。(质保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现变更为“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财政结算评审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质保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其他内容不变。 | ||||
2.更正日期: | 2023-06-21 09:10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名称: | **** | 地址: | **** | ||
联系方式: | 159****6665 | ||||
2.代理机构名称: | **** | 地址: | **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 ||
联系方式: | 151****4222 | ||||
3.项目联系人: | 吴经理 | 联系方式: | 151****4222 | ||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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