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2023年达****监测站技术支持及劳务派遣服务按日采购项目。
(二)预算价格:按不同时间段预算相应站点技术支持及劳务派遣的价格,具体见表1。
表1 预算明细表
日期 | 项目 | 预算价格 | 站点 |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20日 | 12个省控空气站技术支持 | 0.1972万元/天 | ****中学、****监测站、**中学315校区、**酒店、**环保局、**脱硫厂生活区、**职中、**中学老校区、****学院、****学院、****水厂、**桃家坪共12个空气站 |
9个省控空气站劳务派遣 | 0.0986万元/天 | ****监测站、**中学315校区、**酒店、**环保局、**脱硫厂生活区、**职中、**中学老校区、****水厂、**桃家坪共9个空气站 | |
2023年8月21日及以后 | 13个省控空气站技术支持 | 0.2657万元/天 | ****中学、****监测站、**中学315校区、**酒店、**环保局、**脱硫厂生活区、**职中、**中学老校区、****学院、****学院、****镇盐店村、****水厂、**桃家坪共13个空气站 |
10个省控空气站劳务派遣 | 0.1095万元/天 | ****监测站、**中学315校区、**酒店、**环保局、**脱硫厂生活区、**职中、**中学老校区、****镇盐店村、****水厂、**桃家坪共10个空气站 |
(三)本次按日采购的技术支持及劳务派遣结束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四)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资质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比选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政府采购活动。
3.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4.授权代表最近不低于6个月的社保连续缴纳记录。
三、报名及比选应答文件要求
(一)报名时间
有意参与本项目比选的供应商请按本文件附件1报名表格式填写并加盖鲜章后,请于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6日,扫描发送至本项目联系人邮箱以确定比选资格。
(二)资料提交时间
提交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市**区健民路186号****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三)比选应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比选应答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四)比选应答文件装订要求
1.比选应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
2.比选应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左侧胶装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五)比选应答文件的包装和密封
比选应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统一装袋密封完好,并在封套的封口处贴封条加盖公章(鲜章)。
(六)比选应答文件真实性要求
1.比选申请人所递交的比选应答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2.比选申请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应答行为。
(七)其他要求
比选公告中无格式模板的,****公司自拟。
四、报价要求
根据预算要求按日分项分阶段报价,每项报价不得超过对应的预算价,各分项报价之和为报价总和,报价总和仅用于价格评分。具体见下表。
表2 报价表
日期 | 项目 | 报价 | 站点 |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20日按日报价 | 12个省控空气站技术支持 | xxxx万元/天 | ****中学、****监测站、**中学315校区、**酒店、**环保局、**脱硫厂生活区、**职中、**中学老校区、****学院、****学院、****水厂、**桃家坪共12个空气站 |
9个省控空气站劳务派遣 | xxxx万元/天 | ****监测站、**中学315校区、**酒店、**环保局、**脱硫厂生活区、**职中、**中学老校区、****水厂、**桃家坪共9个空气站 | |
2023年8月21日及以后按日报价 | 13个省控空气站技术支持 | xxxx万元/天 | ****中学、****监测站、**中学315校区、**酒店、**环保局、**脱硫厂生活区、**职中、**中学老校区、****学院、****学院、****镇盐店村、****水厂、**桃家坪共13个空气站 |
10个省控空气站劳务派遣 | xxxx万元/天 | ****监测站、**中学315校区、**酒店、**环保局、**脱硫厂生活区、**职中、**中学老校区、****镇盐店村、****水厂、**桃家坪共10个空气站 | |
报价总和 | xxxx万元/天 |
说明:报价总和=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20日12个省控空气站技术支持按日报价+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20日9个省控空气站劳务派遣按日报价+2023年8月21日及以后13个省控空气站技术支持按日报价+2023年8月21日及以后10个省控空气站劳务派遣按日报价。
五、技术及服务参数
具体技术参数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按照**省省控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要求、《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7-2018)、《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8-2018)、《****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环办发〔2021〕27号)、《**省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作业手册(试行版)》(2016)、****总站2021年11月发布的《环境空气颗粒物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定》等要求执行。****生态环境厅****监测总站有新要求,按新要求执行,采购人不追加任何费用。
★2.若自动站站点数量增减或工作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则技术支持费和劳务派遣费相应变化,最终费用由采购人核算确定。
★3.不同时间段技术支持和劳务派遣具体工作内容根据站点变化而随之变化。
(二)技术支持:
技术支持单位需至少完成以下任务:
1.备机、备品备件及耗材
(1)备机(提供承诺函)
★①提供长光程监测设备(SO2、NO2、O3)备机2套。水溶性离子自动分析仪为大型精密设备,原则上不要求配备备机,但需备齐备足备品备件及耗材,充分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②备机使用原则:采购人有3套******公司生产的点式六参数(SO2、NO2、O3、CO、PM10、PM2.5)备机,成交供应商可优先使用采购人备机,备机原则不能拆卸,若确需拆卸需征得采购人同意。
▲③技术支持和劳务派遣服务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需对采购人提供的备机进行保养和性能测试,满足要求后交还给采购人。
(2)备品备件及耗材(提供承诺函)
★①负责提供技术支持空气站所有监测设备及配套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的一切备品备件及耗材。包括但不限于SO2自动分析仪、NO2自动分析仪、O3自动分析仪、CO自动分析仪、PM10自动分析仪、PM2.5自动分析仪、水溶性离子自动分析仪、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臭氧发生器、采样系统、工控机、气象五参数仪等所有仪器正常运行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及耗材。并负责备品备件及耗材的更换、安装及更换后所需的质量控制任务。
★②负责技术支持空气站运行所需的标准物质,如标准气体、水溶性离子自动分析仪所需的标准物质等。
★(3)备机、备品备件及耗材库(提供承诺函)
在**市设立1个空气站备机与备品备件及耗材库,按要求配备备机,备足常用的备品备件及耗材,如颗粒物分析仪的滤纸、加热器,长光程仪器(SO2、NO2、O3)所需的氙灯、氙灯电源,点式二氧化硫的锌灯、泵膜、毛细管、滤膜,点式二氧化氮的泵膜、毛细管、滤膜,点式臭氧的紫外灯、毛细管,一氧化碳的红外灯源、毛细管、滤膜等,零气发生器的吸附剂,水溶性离子分析仪的过滤器、阴阳离子淋洗液、阴阳离子色谱柱等,未完全列举),投标人需列出备机、备品备件及耗材清单。备机、备品备件及耗材要求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配备到位。
▲2.仪器维护保养(提供承诺函)
定期对技术支持站点所有监测设备及配套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按要求更换耗材配件,充分保障空气站正常运行;对不能正常运行的设备进行维护维修,若确因设备生产商已停产停供相关零部件导致无法修复的,应及时告知采购人,由采购人负责解决相关故障。但技术支持单位需提供技术支持并安装备机保证自动站连续稳定运行。
▲3.仪器非正常运行情况处理(提供承诺函)
仪器非正常运行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仪器故障、质控不合格、监测数据异常或数据缺失等。技术支持单位需实时监视空气站数据和仪器运行参数,多方位诊断仪器是否出现异常情况。若出现异常情况,应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如到达现场后的8小时内设备不能修复,应在响应后的24小时内更换备机并开展备机正式监测前的质量控制任务。遇到大雨、大雾、大雪、夜晚等行车有较**全隐患时,应首先保证安全,不限制到达自动站现场的时间。
▲4.臭氧分析仪量值溯源
按要求对自动站臭氧分析仪开展量值溯源。
▲5.报告编制
负责根据采购人要求编制空气质量分析报告。
6.其他要求
▲(1)季度清洁长光程监测系统发射及接收端的前窗玻璃,根据光强及光路的偏移情况,调整光路。
(2)根据光强情况,每6~9个月对长光程监测系统更换一次氙灯。
▲(3)每半年对氮氧化物分析仪(点式设备)钼炉转化率进行检查。
(4)每半年至少更换1次水溶性离子自动分析的阴离子及阳离子色谱柱,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可加大更换频率;
(5)水溶性离子自动分析日常维护中,当发现柱效下降较多,如NO3-和SO42-色谱峰之间的分离度小于1.2时、Na+和NH4+色谱峰之间的分离度小于1.5或钠离子和水负峰(系统峰)分离度小于1.5时,应及时更换相应的色谱柱。每半年至少更换1次水溶性离子自动分析的蠕动泵管和采样泵过滤器,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加大更换频率。
(6)每季度至少清洗1次水溶性离子自动分析的溶蚀器、蒸汽发生器及前处理内部管路(进行1次灭菌与清洗),根据当地污染程度可加大清洗频率。
7.技术支持人员及车辆
★(1)技术支持单位至少配备1名技术支持人员驻**开展技术支持工作,要求技术支持人员学历为本科及以上。
★(2)技术支持人员需通过了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考核合格或培训合格,且具有2年及以上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运行维护类似经历。
★(3)技术支持单位至少配备1台工作车用于开展技术支持及相关工作。
★(4)技术支持人员及车辆由技术支持单位自行管理,技术支持单位应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技术支持人员及车辆的安全等一切责任由技术支持单位负责。
(三)劳务派遣
为保障空气站正常运行,劳务派遣人员和工作车至采购人处开展劳务派遣对应站点的日任务、周任务、月任务、季任务、半年任务,以及应急监测、数据监视、数据审核、报告编制以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日任务
▲(1)实时监视自动站监测数据,检查数据是否及时上传至相应平台,发现数据掉线或未上传成功的及时处理。
(2)远程查看仪器相关指标是否正常,结合仪器监测数据判断其运行状况。
▲(3)根据电源电压、站房温度、湿度、视频监控等初步判断站房内部情况,重点关注站房安全。
(4)**市主**重污染天气预警(PM2.5或PM10为首要污染物)发布后24h内对水溶性离子自动监测仪开展1次检查,必要时进行校准,校准应避开重污染时段,重污染过程或沙尘影响结束后及时清理切割器。
▲(5)配合采购人开展数据审核工作。每日通过**省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管理平台完成对前一日各监测点位原始小时值的初审并对异常数据有效性及相关情况进行说明,提交小时值审核结果。
2.周任务
▲(1)对点式设备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分析仪进行零点检查、跨度检查,如果漂移超过相关规范要求,需进行校准或维护。
▲(2)对长光程设备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分析仪进行零点检查,如果漂移超过相关规范要求,需进行校准或维护。
▲(3)对水溶性离子自动分析仪至少进行1次校准曲线中间浓度点检查,配制校准曲线中间浓度点的标准溶液进行测量,正确度应在±10%范围内,否则应及时排查原因,重新测试至正确度达到要求。
▲(4)使用去离子水(电导率≤0.055uS/cm,25℃)检查水溶性离子自动分析仪基线与空白响应情况,如目标物浓度高于仪器检出限,应及时排查后重新测试。每两周开展一次。
(5)检查水溶性离子自动分析仪蒸汽发生器水位是否正常、样品注射器是否充满样品、管路是否有气泡与漏液,不满足要求及时处理。
(6)检查水溶性离子自动分析仪溶蚀器是否正常,当发现漏液、有气泡或污染时,及时分析原因,更换过滤头等耗材或备件,或及时检修。
▲(7)水溶性离子自动分析仪每**少更换一次颗粒物过滤器。
▲(8)检查水溶性离子自动分析仪淋洗液和吸收液位,液位低于容器容积的1/5应及时更换,若使用淋洗液自动发生器,应及时添加去离子水;每次更换淋洗液后应检查目标物的保留时间和背景电导率,查看保留时间漂移情况,如漂移超出0.5min,应重新更换(配制)淋洗液。
▲(9)检查水溶性离子自动分析仪的废液桶,做好废液收集,配合相关部门转运。
▲(10)检查站房内温度是否保持在(15~35)℃范围内,相对湿度是否保持在85%以下。在冬、夏季节应注意站房内外温差,及时调整站房内温度或对采样管采取适当的温控措施,防止因温差造成采样装置出现冷凝水。
(11)检查站房排风、排气装置是否正常。
(12)检查各种仪器耗材、备品备件是否完好齐全,监测设备及配套设施是否有损坏或丢失。
(13)检查站房外部环境是否正常,有无对测**果或运行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污染源,检查站房内外有无异常气味。
(14)及时清除站房周围的杂草和积水,当周围树木生长超过规范规定的控制限时,及时剪除对采样有影响的树枝。
▲(15)检查站房的安全设施,如防护栏、门窗等有无损坏,做好防盗工作。
▲(16)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内,做好防火工作。
▲(17)检查电路系统和通讯系统,保证供电和通讯正常。
▲(18)检查站房防雷检定是否在有效期内,避雷接地设施是否完好。
(19)检查监控视频、城市摄影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20)检查钢瓶气及减压阀安全情况、各钢瓶气压力是否在正常范围内以及标准气的消耗情况。检查钢瓶气是否有泄漏,若泄漏,及时处理。
▲(21)检查采样总管、采样头、支管和加热装置是否正常,采样和排气管路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现象,各分析仪器采样流量是否正常。若不正常,及时处理。
(22)检查/清洁采样头、颗粒物切割头,清理滤水瓶积水。
▲(23)检查监测仪器的采样入口与采样支路管线结合部之间安装的过滤膜的污染情况,每周更换滤膜,每周检查监测仪器散热风扇污染情况,及时清洗。
▲(24)对站房内外及屋顶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及时保洁。
3.月任务
▲(1)校准各监测仪器时钟。
▲(2)每月至少清洁1次采样头或切割器,若遇到重污染过程(PM2.5或PM10为首要污染物)或沙尘天气,应在污染过程结束后及时清洁采样头;在植物飞絮、飞虫影响较大的季节,应增加采样头的检查和清洁频次。
▲(3)检查水溶性离子自动分析、PM10自动分析、PM2.5自动分析、气态污染物自动分析仪(点式设备)、动态校准仪流量,超过相关规范要求,及时进行校准。
(4)对仪器显示数据和数据采集仪之间的一致性进行检查。
▲(5)对长光程设备光程监测系统进行仪器的背景值校准。
▲(6)至少更换一次水溶性离子自动分析的气体过滤器,可根据仪器说明书要求及当地污染程度增加过滤器更换频率,新过滤器使用前应进行活化。
(7)清洁各仪器电磁阀。
(8)清洁计算机、仪器散热防尘网;清洗制冷系统过滤网。
▲(9)至少进行1次原始数据备份。
4.季任务
(1)至少清洗一次采样总管及采样风机。
▲(2)对PM10和PM2.5监测仪器进行流量测试和膜片校准,超过规范及时进行校准。
▲(3)用标准气压计、温度计、湿度计、手持式风速风向仪,校准相关的自动监测仪器。
▲(4)对长光程设备二氧化硫、臭氧、氮氧化物分析仪进行跨度检查,如果漂移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进行校准或维护维修。
▲(5)对点式设备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分析仪进行精密度审核,如果精密度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要进行校准。
▲(6)至少更换1次水溶性离子自动分析的滤膜。
5.半年任务
(1)检查PM2.5、PM10分析仪相对湿度、温度传感器和动态加热装置是否正常工作。
▲(2)对气态污染物监测仪进行多点校准,绘制校准曲线,检验相关系数、斜率和截距。
▲(3)对动态校准仪流量进行检查,必要时校准。
▲(4)至少对水溶性离子自动分析进行1次数据一致性检查。数据采集仪记录的数据与仪器显示和存储的数据应一致。当存在明显偏差时,应检查仪器和数据采集仪参数设置是否正常。若使用模拟信号输出,两者相差应≤0.005ug/m3。模拟输出数据应与时间、量程范围相匹配。每次更换仪器后均应进行数据一致性检查。
6.应急监测
★(1)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后、污染事故以及其他应急情况发生时,按照采购人及相关要求开展应急监测。
★(2)重大节假日、重污染天气的驻自动站值守。
★(3)其他情况下的应急监测。
7.其他任务
★(1)劳务派遣人员还需配****中学、****学院、****学院站点的例行运维工作,需配合采购人开展数据监视、数据审核、自动站检查及考核等采购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生态环境厅****中学、****监测站、**中学315校区、**环保局、**职中5个站点所配备设备的安装调试、性能测试、试运行及后期运行维护工作。
8.劳务派遣人员及车辆
★(1)劳务派遣人员至少3人,劳务派遣人员至少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若有半年及以上空气站技术支持、运行维护等类似经历,学****中专,须提供学历证明。若有类似工作经历,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工作简历)
★(2)劳务派遣人员须通过了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考核合格或培训合格。
★(3)成交供应商提供至少3辆工作车至采购人处用于开展劳务派遣及相关工作,车辆的管理及安全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
★(4)劳务派遣人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管理,采购人协同管理。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每月劳务派遣人员需向采购人报告工作完成情况,劳务派遣人员请假需征得采购人同意。
★(5)劳务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更换,若确需更换,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更换原因、替代人员的简历等,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6)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不满足工作要求的劳务派遣人员,供应商须无条件及时更换。
(四)其他要求
▲1.技术支持人员与劳务派遣人员开展工作时需加强沟通,部分工作需协作完成,需共同承担责任。
▲2.技术支持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均需配合做好进出站房登记备案。
▲3.采购人开展自动监测相关工作需要交通工具但采购人因交通工具紧张等原因无交通工具可用时,成交供应商在具备条件时可提供用车支持,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4.根据工作需要,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项目交接
▲1.成交供应商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合同要求,及时完成与上一任成交供应商的交接,做好交接记录。项目结束后,做好与下一任成交供应商的交接。
★2.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交接工作未能按时完成的应承担耽搁期间空气站运行的相关费用。
★3.交接时,成交供应商应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采购人报告,由采购人协调处理;若发现问题不报告而同意交接因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
★4.成交供应商服务结束后,确保交出给采购人的监测设备能正常使用。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中选人,若得分相同,则现场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选人。对“五、技术及服务参数”中带▲的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明细见表3。
表3 综合评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审因素分类 | |
1 | 报价 10%
| 10分 | 满足比选公告要求且报价总和最低的响应报价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报价总和)*10%*100 | 共同评分因素 | |
2 | 技术要求46% | 46分 | 完全符合或优于比选公告要求和没有负偏离得46分;存在负偏离的,每有一项带“▲”号的参数有负偏离的,扣1分,扣完为止。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
3 | 服务方案24% | 24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含:①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分工及职责②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配置及管理措施方案(保险、保养等)③拟投入本项目的备机备品备件耗材及设备维护保养方案④拟投入本项目的办公场地配备计划方案(地点、布局、安全措施等)⑤故障响应及处理方案⑥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进行评审:方案完整、符合空气站运行维护要求且切实可行的得24分,每缺失一项扣4分,每有一处不合理的扣2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不合理是指存在不符合空气站运行维护要求、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逻辑漏洞、内容不完整以及与本项目无关的情况等。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
4 | 应急监测方案12% | 12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应急监测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包含但不仅限于①异常数据监视、识别及响应办法;②应急监测流程;③应急监测方案;方案完整、符合空气站运行维护要求且切实可行的得12分,每缺失一项扣4分,每项中每有一处不合理的扣2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不合理是指存在不符合空气站运行维护应急处置要求、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逻辑漏洞、内容不完整以及与本项目无关的情况等。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
5 | 履约能力6% | 6分 | 2020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每具有1个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或技术支持类或劳务派遣类似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提供合同(至少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共同评分因素 | |
6 | 信誉2% | 2分 | 供应商及产品生产厂家未受过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未有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得2分,如有则得0分;需提供承诺函,不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 共同评分因素 | |
七、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20日,负责12个站点的技术支持和9个站点的劳务派遣服务;2023年8月21日及以后,负责13个站点的技术支持和10个站点的劳务派遣服务。具体见下表。
日期 | 项目 | 站点 |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20日 | 12个省控空气站技术支持 | ****中学、****监测站、**中学315校区、**酒店、**环保局、**脱硫厂生活区、**职中、**中学老校区、****学院、****学院、****水厂、**桃家坪共12个空气站 |
9个省控空气站劳务派遣 | ****监测站、**中学315校区、**酒店、**环保局、**脱硫厂生活区、**职中、**中学老校区、****水厂、**桃家坪共9个空气站 | |
2023年8月21日及以后 | 13个省控空气站技术支持 | ****中学、****监测站、**中学315校区、**酒店、**环保局、**脱硫厂生活区、**职中、**中学老校区、****学院、****学院、****镇盐店村、****水厂、**桃家坪共13个空气站 |
10个省控空气站劳务派遣 | ****监测站、**中学315校区、**酒店、**环保局、**脱硫厂生活区、**职中、**中学老校区、****镇盐店村、****水厂、**桃家坪共10个空气站 |
2.服务地点:**市。
3.付款方式和条件:本项目结束后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支付应得合同款。考核办法另行规定。
八、其他要求
1.若是联合体投标,则牵头单位必须是技术支持单位。
2.至少有3家满足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方可进行比选活动。
九、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比选时间:2023年6月27日15时00分。
(二)比选地点:****三楼会议室(**市**区健民路186号)。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
联系人:邓先生(135****5381)
邮箱:****80327@qq.com
附件1
企业法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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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场所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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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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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 |
| 注册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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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 营业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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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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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电话(含手机) |
| 企业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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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本公司报名参加2023年达****监测站技术支持及劳务派遣按日采购项目提供方比选确定活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箱: 法定代表人(签字): 比选申请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备注:若是联合体投标,则以牵头单位报名。
附件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本授权声明: XXXX(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XXXX”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XXX)比选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比选、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附件3
承诺函一
****: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比选公告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 期:XXXX。
附件4
承诺函二
****: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比选公告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比选公告中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比选公告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比选公告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比选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
四、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五、如本项目比选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将作为成交后履约验收的参考,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六、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
七、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5
授权代表最近不低于6个月的社保连续缴纳记录
提供授权代表最近不低于6个月的社保连续缴纳记录证明。以社保局提供证明为准。
附件6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证明资料
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单位鲜章。
附件7
联合体协议(若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牵头人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比选应答文件编制、参加比选活动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及后期服务质量的牵头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4.1牵头人
4.2成员一
4.3成员二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合同金额占比
5.1牵头人占合同金额%
5.2成员一占合同金额%
5.3成员二占合同金额%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2、本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劳务派遣车辆的提供方。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年月日
附件8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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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网址 |
| ||||||||
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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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联系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联系电话 |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
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
账号 |
| 技工 |
| ||||||||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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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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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9
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序号 | 包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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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10
商务应答表
序号 | 包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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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