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3年度鳌江镇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封闭式)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略)(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2023年度鳌江镇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封闭式)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3年度鳌江镇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封闭式)
数量: (略)
预算金额(元): (略)
简要规格描(略):2023 年度鳌江镇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封闭式),具体征集内容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相关部分。
备注:1、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最高(略)费的通知》(浙价服〔2(略)),以该基准(略)(或最(略)),高于该报价将予以否决,按无效标处理。
2、第一阶段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入围单位,淘汰(略),具体淘汰方式详见征集文件相关部分。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框架协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本项目预算满止。
本项目(否)接受(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协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拟委派的人员中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不少于2人,其中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2018年7月前取得注册造价师的,视同一级注册造价师),或可直接提(略),注册单位应与供应商一致(如不一致,还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该人员在供应商公司或其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记录),如注册单位为供应商分公司的,也予以认可。
三、(略)
时间:/至(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略)cn)
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略)cn),在线申请获取征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征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征集文件;仅需浏览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征集文件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征集文件)。未依法获取征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征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不予受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略),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已分别于(略)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征集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略)5号(略),本项目不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略),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说明部分;
(3)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第六条的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略)cn )实行电子交易(在线投标响应)。潜在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应当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 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相关操作指南参考如下:
a.供应商注册(入驻):https://(略)cn/v-settle-front/registry;
b.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略)cn/luban/e-biding)
c.“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电话:(略)
(5)本项目执行《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文件,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略)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牛山广场3号楼190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略)
地 址:(略)
传 真:/
联 系 人:(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