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新海告〔2023〕06号)宁波前湾新区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前湾新区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6-25 08:51:35 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海域使用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甬新海出****011、****012号宗海的海域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出让宗海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产业条件由宁****改革局负责解释;出让宗海详细规划要求以《规划条件》为准,由********分局负责解释。二、竞买资格及要求1.本次拍卖中华人民**国境内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2.本次拍卖只允许竞买人单独申请竞买。若竞买人竞****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0%以上。三、挂牌出让文件领取2023年6月25日至7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到********分局(地址:****湾新区**二路1188号,联系人:宫先生,联系电话:0574-****6842)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四、项目建议书提交宗海竞买人须在2023年6月25日至7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向**前湾新区投资**局(地址:****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574-****0226)提交项目建议书等文件,**前湾新区投资**局根据竞买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出具是否具备准入条件的初审意见,并将通过初审的名单报宁****改革局(地址:****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联系人:方女士,联系电话:0574-****0296),宁****改革局根据初审意见核发竞买人项目准入意见书。五、保证金交纳与资格申请申请人应到出****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按出让文件要求向********分局提交书面申请资料,确认竞买资格。资格申请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7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下午4:00(银行到帐时间)。六、挂牌报价与现场竞价申请人于2023年7月16日至7月18日上午11:00(工作时间)进行报价。挂牌报价截止时,若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已报价的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进入现场竞价程序,现场竞价7月18日下午2:00开始。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七、信息发布公告内容若有调整,将及时在**市公共**交易网前湾新区分网(http://ggzy.****.cn/qianwan/)发布,并以网站最新调整公告内容为准。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确定竞得人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海域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海域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的,或有其他违规违法情形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2.竞得人若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凭《海域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在10个工作日内到********分局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若为自****公司的,则须在15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后5日内到********分局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未按时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3、缴退保证金要求:竞买申请人可采取网银转账、柜台转账等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转作受让宗海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无特殊情况在挂牌交易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4.宗海竞得人需在挂牌交易结束后在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前,****管理委员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 ****2023年6月25日
序号 | 宗海名称 | 坐落位置 | 宗海用途 | 出让面积(公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挂牌起始总价(万元) | 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
1 | 甬新海出****011号 | **前湾新区 | 17.9592 | 制造业 | 674 | 6735 | 1.4-3.0 | - | - | ≤40 |
2 | 甬新海出****012号 | **前湾新区 | 16.1737 | 制造业 | 1092 | 10918 | 1.4-3.0 | - | -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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