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石家庄鑫晟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建设年产25000吨生物质秸秆成型燃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审批局
关于****建设年产25000吨生物质秸秆成型燃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关于****建设年产25000吨生物质秸秆成型燃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建设年产25000吨生物质秸秆成型燃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1-****0190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县千**路18号
邮编:052460
1、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年产25000吨生物质秸秆成型燃料项目
2、建设地点:**县****中心北街68号
3、建设单位名称:****
4、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星****公司
5、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一、该项目位于**省**市**县****中心北街68号(**县里城道工业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 55 5.820 ,北纬38 14 47.510 。项目北侧为**中恒肥业,西侧为**鑫****公司,南侧为闲置厂房,****中心。项目总投资7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4.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租赁原有厂房进行建设,购置生物质燃料生产线及颗粒机、粉碎机、破碎机、杂质分离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年产25000吨生物质秸秆成型燃料。
二、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一)废水治理措施
该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外排,生产过程卸料过程喷淋抑尘用水全部损耗;职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二)废气治理措施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卸车粉尘,破碎、粉碎、杂质分离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上料、落料、摇筛、制粒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物料转运粉尘。
1、有组织废气
(1)破碎、粉碎废气
破碎、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排气筒排放(DA001)。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
(2)杂质分离废气
杂质分离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管收集,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
(3)上料、落料、摇筛、制粒废气
上料、落料、摇筛、制粒工序颗粒物,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
2、无组织废气
该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原料卸车粉尘和物料转运粉尘,采取原料库密闭,原料吨包贮存,且卸料时喷淋降尘,输送带密闭等措施。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治理措施:
该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风机等设备噪声,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接口软连接等措施减振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废治理措施:
该项目固废主要为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杂质分离产生的杂质、成品筛分产生的不合格品,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润滑油桶和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杂质收集后外售;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润滑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邮编:052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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