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东港区沙墩河生态修复及水质改善工程(EPC)项目生态基底修复、种植平台构建、水生植物梳理、生态栖石塑造及附属设施劳务分包(海曲路-兖州路)成交结果公示
**市**区沙墩河生态修复及水质改善工程(EPC)项目生态基底修复、种植平台构建、水生植物梳理、生态栖石塑造及附属设施劳务分包(海曲路-**路)成交结果公示
竞争性磋商
2023-06-27
标题名称 | **市**区沙墩河生态修复及水质改善工程(EPC)项目生态基底修复、种植平台构建、水生植物梳理、生态栖石塑造及附属设施劳务分包(海曲路-**路)成交结果公示 | 项目编号 | **** |
有效起始日期 | 2023-06-27 | 有效截止日期 | 2023-06-30 |
一、项目名称: **市**区沙墩河生态修复及水质改善工程(EPC)项目生态基底修复、种植平台构建、水生植物梳理、生态栖石塑造及附属设施劳务分包(海曲路-**路) | |||||||
二、项目类别: 工程类 | |||||||
三、采购内容: 生态基底修复、种植平台构建、水生植物梳理、边坡梳理、生态栖石塑造、驳岸挡土墙修复、园路修复、苗木移植、苗木恢复、破坏绿篱、恢复绿篱等, | |||||||
四、采购预算: ****958.19 | |||||||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分包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业施工劳务资质或其他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至少满足其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3)供应商须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4)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5)要求申请人信用良好,未发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6)无行贿犯罪记录。(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六、邀请供应商名称: ******公司;******公司;******公司;**市****公司;**** | |||||||
七、评审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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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地址:**省**市历**贞元街1277****中心1-1号楼702室 | |||||||
联系人:赵迎 | |||||||
联系电话:176****1183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称: | |||||||
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九、其他公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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