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霍城县城市交通物流综合体系建设项目(二期)(一标段)
一、招标条件 | |||||||||||||||||||||||||||||
伊犁州**县城市交通物流综合体系建设项目已经由**维吾尔自治区﹒**﹒**县备案。招标人为****,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犁州**县城市交通物流综合体系建设项目(二期)(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县 2.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8129.99 平方米(12.19亩),本工程为单层冷库,总建筑面积 2625.1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2605.17 平方米,屋面机房建筑面积 20平方米,建筑总层数为一层,配电间与风机房设置在地上一层,建筑长 90.6 米,宽 30.6 米,建筑高度 8.1 米,一层层高 6.8米,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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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9日 10时30分 2.投标地点:****交易中心网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06月28日 10时00分至2023年07月02日 20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 |||||||||||||||||||||||||||||
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交易中心网(http://ggzy.****.cn/)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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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DS_63cd901a_af57_4b8f_a528_e****85945a****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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