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高铁智慧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建设单位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道路总长约1315米,道路红线宽24-40米,其中扩建红线宽24米路950米,**红线宽40米路365米。 | |||||||
开标时间 | 2023年6月27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四楼5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6月2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6月30日 | |||||
预中标人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集团****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公司联合体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集团****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总价 | ****4128.03元 | |||||||
工期 | 2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肖晓(注册编号:桂245****37648;身份证号码:431021********538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何林芳(证书编号:桂**C (2021) ****454;身份证号:452428********082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汉江路项目; 2、净瓶山桥拆除重建工程-便桥工程。 奖项:无。 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62.00;**市一等。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2678.13元 | |||||||
工期 | 2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陈春莹(注册编号:桂245****44839;身份证号码:450324********072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唐兴华(证书编号:桂**C (2017) ****660;身份证号:452323******223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排洪东渠致远路排水工程; 2、**立交桥维修加固工程。 奖项:无。 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93.00;**市一等。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8618.28元 | |||||||
工期 | 2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胡健壮(注册编号:桂245****02245;身份证号码:450821********363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阳黎(证书编号:桂**C (2016) ****945;身份证号:450326********002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市**区**路工程(K0+000-K0+330路段)及(K0+330-K0+900路段)剩余工程量; 2、**万达文旅城配套项目-**区大埠乡大埠路一期工程(万达段)。 奖项:无。 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94.34;**市一等。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在响应性(技术)评审中,****集团有限公司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内容,未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此项评审不合格;根据招标文件附件B “否决投标条件” B1.4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规定,此单位投标文件无效。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gl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县****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887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