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六条规定,现将****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用信2500万元重**联交易报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银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用信5000万元重**联交易提案》(分为两笔,分别为2500万元、2500万元,期限均为12个月,年利率均为5.5%)。
本次办理****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用信2500万元,于2023年6 月 26日在**银行路北支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利率 5.5% ,期限12个月,借款合同号:(略)F(略) 借据号(略)F(略)。
二、交易对手情况
****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本集团国有资产经营、参股、控股;销售白酒;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法定代表人:刘彦龙,注册地址:**市人民东路809号,注册资本:9682万元。
关联关系:**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银行15.99%股份、持有****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100%股份,综上认定****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三、(略)
此次****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略)础定价标准进行定价,不优于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率。
四、交易金额及比例
(略)万元,占资本净额的3.10%,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交易金额2500万元。
五、经**银行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委员会三届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略),同意关联方在用信余额(略)上,不优于非关联方交易条件下开展业务,并报董事会审批。
经**银行第四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用信5000万元重**联交易提案》。
六、独立董事意见
1、**银行与**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用信5000万元(两笔2500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银行正常授信业务,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银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银行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银行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符(略),符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银行与(略)(集团)有限公司用信5000万元(两笔2500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银行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