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隆华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 ****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直辖市**区**市**区杨柳青二经路91号2号车间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500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赵吉云 |
联系人 | 张立新 | 联系电话 | 156****3775 |
项目投资(万元) | 1.68 | 环保投资(万元) | 1.68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06-29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将原有注塑车间低温等离子 活性炭工艺设施变更为二级活性炭工艺设施,将原有造粒一车间的低温等离子 UV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变更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注塑废气采取二级活性炭措施后通过15m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造粒废气采取二级活性炭措施后通过15m排放至大气环境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无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直接通过市政管网****处理厂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间内,由具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基础减震,降噪措施 | ||
承诺:**** 赵吉云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赵吉云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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