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发改投审〔2023〕号 ****关于**市纳入2023年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环境局**分局: 《关于审批**市纳入2023年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的申请函》(肇环四函〔2023〕25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市纳入2023年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6-441284-16-01-688815)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对****村委会谭村、田心村委会佳志村、培崀村委会十二带村、培崀村、牛古崀村、大垌村委会大垌村、下木良村、彭坑村、苏坑村以及**村等10条自然村的生活污水进行治理工作。项目服务人口约550人,主要施工过程是铺设排污管网、检查井的施工、****化利用设施及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排污管网约2.905千米,检查井91座,**化利用9个片区(含预处理设施和生态净化),以及建设2座日处理能力共25****处理站(其中牛古崀村日处理能力15吨、**村日处理能力10吨)。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296.29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283.9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33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在2023年度涉农资金中安排,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四、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6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34号)和《**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本项目各单项费用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由你单位依法自主确定是否招标。 五、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附件:**市纳入2023年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项目概算审查汇总表 **** 2023年6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