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中煤陕西公司化工分公司位于榆横煤化学工业区南区,装置建设规模为4×(略)制氧空分装置、(6+2)×1500t/d投煤量煤气化装置、54万Nm3/h(CO+H2)净化装置、180万吨/年甲醇合成装置、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MTO)装置、30万吨/年聚乙烯、30万吨/年聚丙烯等主生产装置,配套建立4台480t/h的锅炉,2台100MW发电机组的自备热电站以及净水场、循环水场、污水处理装置、回用水装置、罐区、仓库等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厂外工程等,装置于2014年7月全部竣工投产。
2.项目内容:负责化工分公司叉车、电瓶车安全辅助设备的供货、安装、控制系统集成以及调试、售后服务等。具体增设项目有:叉车安装LED前照灯、“三合一”倒车提示音喇叭、示宽灯、行车记录仪+倒车影像、倒车防撞系统等,电瓶车安装行车(略)。
3.项目要求
3.1报价人负责叉车、电瓶车的出厂资料的审查包含但不限于: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出厂检验报告、防爆性能、型式试验等信息;
3.2报价人根据车辆信息及使用状况编制施工方案,经询价人比准后方可实施;
3.3报价人负责叉车LED灯、“三合一”倒车提示音喇叭、示宽灯、行车记录仪+倒车影像、电瓶车行车记录仪、电瓶车声光报警器等备件及(略)
3.4报价人(略)。
3.5报价人按照询价人的要求负责服务工作完成后资料的整理,并将其移交询价人。
3.6报价人现场工(略),且作业人员(略)。
3.7完成询价人需要的其它配合工作。
4.资金来源:(略)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6.报价形式:固定综合单价,预估总价。固定综合单价须包括:设备、安装(略)(13%)、风险等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达到招标人全部要求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7.(服务/工作)地点:(略)马扎梁。
8.发票要求: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四、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须具有一般纳(略)
3.须具备有效的(略),许可(略)(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或维修资质;
4.须具备2020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类似场(厂)内专用机动车(略),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略):合同(略)(须体现维修或改造具体内容 )、签订日期、签章页等主要内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意事项:
1.上述资质证明文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响应文件中提供扫描件。
2.响应单位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询价单位对投标单位进行抽查复核后若发现虚假情况,将否决其报价。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4.本次询价采用资(略),潜在响应单位从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的询价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项目评审以响应单位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5.响应单位必须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并能提供书面的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资格要求的,将否决其报价。
五、询价报名和询价文件获取
登录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略)com ):
(1)已注册用户的供(略),通过(略),报名时请将相关报名资格要求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待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价;
(2)未注册的供应商请直接在该网站进行注册,注册时准入单位选择本采购单位,待审核通过后(略)。
(略) | 陕西公(略) | 项 | 1.0 | 13.0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