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2023年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路9号新能大厦326室
成交金额:125.371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县2023年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品牌:详见公告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公告附件 数量:详见公告附件 单价:详见公告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唐兴龙、宋千里(评委组长)、周洪珍(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采购代理合同及采购文件约定收取为1.7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语音闪光门铃、太阳能热水器、双头燃气灶、洗衣机、无障碍电水壶、智能电饭煲、盲人听书机、盲人电饭煲、盲人电磁炉、烟雾泄露报警器、燃气泄漏报警器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30日内到供并安装调试完毕。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132万元,最高限价:132万元
5.采购公告日期:2023年06月13日
6.开标日期:2023年06月30日10时00分
7.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8.质量: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9.企业业绩:**县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二次),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12月02日。
10.获奖、信誉:/
11.项目负责人:何玲丽
12.综合评标法得分:91.24分
13.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榴城路229号
联系方式:136****18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西关街道华洋新世界6#楼6层
联系方式:181****6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洪珍(采购人代表)、张雷雷(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136****1857(采购人代表)、181****6501(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评审情况一览表
3.投标响应表
4.分项报价表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