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校选修课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8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03日
一、本项目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编号:[510********200003536[2023]00192]
2、预算金额:429110.00元;最高限价: 429110.00元
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A****2100 教学仪器
二、监督管理部门:**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9702;地址:天府新区**路377****中心17楼。
三、****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号)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网查询。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政府****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五、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企业规模:小微型。
六、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收取方式为按合同金额的5%收取。交款方式:以汇票/本票/支票/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运行6个月无质量问题后投标人向采购单位书面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在收到投标人书面申请10日内,向投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中标供应商损失。
名称:****
地址:**天府新区**路一段223号
联系方式:028-****9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市**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9楼902号
联系方式:028-****499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冯女士
电话:028-****4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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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