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森大道(凤苑路-成渝高速段)道路工程已****发展局以渝高新改投[2023]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白市驿镇、**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路线全长约4.1km,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60km/h,标准路幅宽度47m,车行道按双向六车道+慢行道实施.项目**段约3440m,改造已建成段约668m,同时完善土石方,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挡墙,绿化工程,排水工程,交安,安装工程,地通道,管理用房等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约577.5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分部分项、各工序各部位工程的监理,以及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取得、工程结算、配合工程审计工作、质量保修期工作以及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信息档案管理等。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含开工前的现场准备工作至完成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及工程竣工交付使用、 竣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缺陷责任期期间的监理工作所需要的时间周期。其中:计划施工工期:9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高新区高新大道 6 号 | 地址: | **市高新区高龙大道(**段)377号11栋1层1-1号 |
联系人: | 聂老师 | 联系人: | 周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6039 | 联系电话: | 136****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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