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卫生健康局关于镇雄县2023年第二季度城镇生活饮用水检测结果的公告
镇**卫生健康局关于镇**2023年第二季度城镇生活饮用水检测结果的公告
为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卫生安全,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生(略)(GB/T5750-2006)》,按照《中华人民**国传染病法》有关规定,2023年04月23日,镇**疾病预防(略),现将6个出厂水水样和7个末梢水水样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样地点
由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镇**自来水公司共同按照县(略)水(略)。
(一)6个出厂水
1.**自来水厂
2.镇**环北水厂
3.镇**二水厂
4.镇**五水厂
5.镇**三水厂
6.镇**高山水厂
(二)7个末梢水
1.镇**玲珑湾超市厕所
2.镇**交警队停车场
3.松林湾村塘房组(略)
4.龚家老包公厕
5.镇**第四中学初中部食堂外
6.中屯**坝村民委员会二楼
7.**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水泵房
二、监测结果
(略)%,详见附表。
附表一:(略)
附表二:(略)
镇**卫生健康局
(略)
网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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