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字〔2023〕57号
关于**县爱店口岸进出口加工区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锦明****公司:
报来《关于给予**县爱店口岸进出口加工区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贸报〔2023〕16号)及项目建议书等材料收悉。
我局于2022年7月以宁发改字〔2022〕63号批复**县爱店口岸公母山物流园一期建设项目建议书,于2022年8月批以宁发改投资〔2022〕30号批复该项目可行研究报告,你司来文称,根据爱店口岸贸易发展需求,对**县爱店口岸公母山物流园一期建设项目设计方案重新修改,建设内容和主要功能变动较大,并以**县爱店口岸进出口加工区项目为项目名称重新立项。经研究,同意对该项目进行调整,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投资环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完善爱店口岸贸易加工、物流体系,同意建设**县爱店口岸进出口加工区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21.62亩,建筑占地建筑面积为33092.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172.32平方米,**1#仓库5676.23平方米,2#厂房6357.72平方米,3#厂房6309.69平方米,4#厂房6852.06平方米,5#厂房7531.02平方米,消防水池226.2平方米,消防泵房90.84平方米,门卫室兼消控室48.56平方米,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80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场地平整及土方工程、厂区道路工程及绿化工程。
四、项目建设地点:**县爱店镇。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1833.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002.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49.22万元,基本预备费2463.71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68.7万元。资金来源:****银行融资,其余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县级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
六、宁发改字〔2022〕63号、宁发改投资〔2022〕30号同时注销,请你司加强与有关审批部门衔接,进一步调整完善前期手续,确保合规建设。
请据此批复开展重新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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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4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