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学地块土方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1标段)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经济开发区光彩大市场36栋202室
成交金额:602995.12元
(2标段)供应商名称:**县****公司
供应商地址:**县砀城镇**珑悦5栋101室
成交金额:500179.89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中学地块土方采购项目(二次)(1标段)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土方虚方 数量:20524m3 单价:29.38元/m3 名称:****中学地块土方采购项目(二次)(2标段)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土方虚方 数量:16961m3 单价:29.49元/m3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峰(组长)、高莉莉、崔艳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执行代理费0.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7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云木建设****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梨都华庭5栋104室,联系电话:186****556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150****3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云木建设****公司
地 址:**县梨都华庭5栋104室
联系方式:186****556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阚厚情
电 话:186****5567
十、附件
1.询价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4.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