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2023年防暑降温物品询价公告
(略)2023年防暑降温物品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一、项目名称
(略)2023年防暑降温物品。
二、(略)
项目预算:(略)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4.营业范围符合项目需求,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产品的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
(略)2023年防暑降温物品。
二、(略)
项目预算:(略)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4.营业范围符合项目需求,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产品的供应商。
四、技术规格及需求
商品名 | 品牌 | 规格 | 数量 |
风油精 | 水仙 | 9ml | 226 |
清凉油 | 龙虎 | 3g | 226 |
藿香正气液 | 太极 | 10ml*10支 | 226 |
驱蚊花露水 | 六神 | 180ml | 113 |
电蚊香 | 超威 | 40ml*2+1个加热器 | 113 |
75%酒精湿巾 | 德佑 | 1片*100包 | 226 |
抗菌泡沫洗手液 | 绿伞 | 300g | 226 |
毛巾 | 金号 | 纯棉,尺寸不小于70*33cm | 452 |
晴雨伞 | 天堂 | 自动三折伞,深色,半径55-61cm,防晒指数(略) | 113 |
晴雨伞 | 天堂 | 手动,货号:(略) | 113 |
蚊虫叮咬止痒消肿液 | Muhi/无比滴 | 成人版50ml | 113 |
沐浴露 | 凡士林 | 500ml净透焕采B3 | 113 |
沐浴露 | 凡士林 | 500ml柔滑嫩肤AHA | 113 |
沐浴露 | 凡士林 | 500ml水润保湿HA | 113 |
绿豆 | 无 | 真空(略) | 113 |
2.服务要求:
供应商报价费用包括人工费、货品费用、配送供应服务费、运输费、装卸费、投入设备车辆费、各项税费、中标服务费、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如出现(略),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
实际采购项目及结算金额以我单位正(略)
供应商应在7月28日前,将所有商品分装好后交到(略)仓库。每份含风油精*2、清凉油*2、藿香正气液*2、驱蚊花露水*1、电蚊香*1、75%酒精湿巾*2、抗菌泡沫洗手液*2、毛巾*4、晴雨伞*2、蚊虫叮咬止痒消肿液*1、沐浴露*3、绿豆*1,共113份。
有质保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低于原有质保期的三分之二。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需于2023年7月18日上午09:30(**时间)之前将密封投标文件提交到(略)(可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8日上午09:30(**时间)
六、报价要求
1.响应供应商需以“附件:(略)
2.响应文件报价均为非选择性一次性报价。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运输、搬运、安装、税(略)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响应报价。
4.最低的评审价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5.供应商必须提供合法合规的发票。
6.响应供(略),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7.如采购人对该询价项目有澄清说明,响应供应商应(略)。
七、响应文件组成及递交
1.响应文件组成(格式详见附件):
(1)响应函;
(2)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单;
(3)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响应供应商授权代理人授权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经办的无需提供);
(5)营业执照副本或建筑业企业资质复印件(非新(略)(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需提供税务登机证副本复印件);
2.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且加盖公章后应密封提交,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应对询价公告有关交货方式、交货时间、响应有效期、技术参数和功能、质量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18日上午09:30(**时间),逾期递交响应文(略)。
5.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6.无效报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略),无效报价文件不参加询价采购:(1)响应文件响应函和报价单未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询价公告要求的;(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4)响应文件没有对询价公告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5)响应供应商不(略)(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供应商有(略)(8)询价公告规定的其他认定否决的情况。
八、评审小组
1.评审小组由(略)采购办按照相关规定组织。
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2.1与响应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响应公正评审的;
2.2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响应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4.评审:评审小组按照“九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九、评审办法
1.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即全部满足询价公告实质性要求即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评审总价且响应总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推荐为候选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最低评审价相同,则进行二次报价,确定报价最低者为候选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保留就供应价格与候选成交供应商继续谈判的权利。
2.响应(略)
2.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需要,在监管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要求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略)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但算术性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
2.2.书面答复须经响应供应(略)鉴,签字或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截止时间后,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略)。
2.3.为保证在评(略),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响应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规定时间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响应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评审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三次)或者响应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提交,则视为响应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3.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时,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终止询价,如认定具有竞争性,则继续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十、报价文件算术错误更正
1.评审小组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报价评估时,除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1.1.响应文件中报价汇总表内容与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时的,以分项报价表为准;
1.2.响应文(略),以大写金额为准;
1.3.单价和数(略),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略),须以(略),修改单价;
1.4.未按照(略),须按照询价公告的数量进行修正,修改合价;
1.5.当各项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须以各项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改总价;
1.6.当报价中有缺漏项,须按照其他合格供应商中相应项目的最高价,修改总价;
1.7.当报价中(略),须减去相应重复多计的数额,修改总价;
1.8.评审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修正响应报价,修正后的响应报价作为评审价;
1.9.按上述方法对响应报价的修正,须取得响应(略),并确认修正后的数额。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数额,则其响(略)
1.10.采购人对评审小组在评审时未校正出的响应报价算术性差错,一旦成交,将按照上述原则对(略)合同价。
十一、合同价的认定
按询价公告第十条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在响应供(略)。以修正前后(略),但不免除响应供应商在采购范围内所有须尽的义务。如响应供应商不接受,视为放弃成交。
十二、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采购项目应予终止:
1.出现影响采(略)
2.响应供应(略),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三、疑问澄清
对本次询价公告的疑问,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天前,可按本询价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联系。
十四(略)
成交供应(略),采购人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成交供应商和其他响应供应商,不负责解释中(略)。
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价公告在(略)网站公告栏(http://www.celaj.gov.cn/)上发布。
十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传真:(略)
供应商报价费用包括人工费、货品费用、配送供应服务费、运输费、装卸费、投入设备车辆费、各项税费、中标服务费、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如出现(略),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
实际采购项目及结算金额以我单位正(略)
供应商应在7月28日前,将所有商品分装好后交到(略)仓库。每份含风油精*2、清凉油*2、藿香正气液*2、驱蚊花露水*1、电蚊香*1、75%酒精湿巾*2、抗菌泡沫洗手液*2、毛巾*4、晴雨伞*2、蚊虫叮咬止痒消肿液*1、沐浴露*3、绿豆*1,共113份。
有质保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低于原有质保期的三分之二。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需于2023年7月18日上午09:30(**时间)之前将密封投标文件提交到(略)(可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8日上午09:30(**时间)
六、报价要求
1.响应供应商需以“附件:(略)
2.响应文件报价均为非选择性一次性报价。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运输、搬运、安装、税(略)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响应报价。
4.最低的评审价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5.供应商必须提供合法合规的发票。
6.响应供(略),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7.如采购人对该询价项目有澄清说明,响应供应商应(略)。
七、响应文件组成及递交
1.响应文件组成(格式详见附件):
(1)响应函;
(2)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单;
(3)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响应供应商授权代理人授权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经办的无需提供);
(5)营业执照副本或建筑业企业资质复印件(非新(略)(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需提供税务登机证副本复印件);
2.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且加盖公章后应密封提交,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应对询价公告有关交货方式、交货时间、响应有效期、技术参数和功能、质量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18日上午09:30(**时间),逾期递交响应文(略)。
5.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6.无效报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略),无效报价文件不参加询价采购:(1)响应文件响应函和报价单未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询价公告要求的;(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4)响应文件没有对询价公告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5)响应供应商不(略)(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供应商有(略)(8)询价公告规定的其他认定否决的情况。
八、评审小组
1.评审小组由(略)采购办按照相关规定组织。
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2.1与响应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响应公正评审的;
2.2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响应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4.评审:评审小组按照“九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九、评审办法
1.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即全部满足询价公告实质性要求即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评审总价且响应总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推荐为候选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最低评审价相同,则进行二次报价,确定报价最低者为候选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保留就供应价格与候选成交供应商继续谈判的权利。
2.响应(略)
2.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需要,在监管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要求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略)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但算术性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
2.2.书面答复须经响应供应(略)鉴,签字或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截止时间后,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略)。
2.3.为保证在评(略),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响应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规定时间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响应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评审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三次)或者响应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提交,则视为响应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3.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时,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终止询价,如认定具有竞争性,则继续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十、报价文件算术错误更正
1.评审小组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报价评估时,除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1.1.响应文件中报价汇总表内容与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时的,以分项报价表为准;
1.2.响应文(略),以大写金额为准;
1.3.单价和数(略),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略),须以(略),修改单价;
1.4.未按照(略),须按照询价公告的数量进行修正,修改合价;
1.5.当各项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须以各项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改总价;
1.6.当报价中有缺漏项,须按照其他合格供应商中相应项目的最高价,修改总价;
1.7.当报价中(略),须减去相应重复多计的数额,修改总价;
1.8.评审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修正响应报价,修正后的响应报价作为评审价;
1.9.按上述方法对响应报价的修正,须取得响应(略),并确认修正后的数额。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数额,则其响(略)
1.10.采购人对评审小组在评审时未校正出的响应报价算术性差错,一旦成交,将按照上述原则对(略)合同价。
十一、合同价的认定
按询价公告第十条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在响应供(略)。以修正前后(略),但不免除响应供应商在采购范围内所有须尽的义务。如响应供应商不接受,视为放弃成交。
十二、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采购项目应予终止:
1.出现影响采(略)
2.响应供应(略),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三、疑问澄清
对本次询价公告的疑问,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天前,可按本询价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联系。
十四(略)
成交供应(略),采购人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成交供应商和其他响应供应商,不负责解释中(略)。
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价公告在(略)网站公告栏(http://www.celaj.gov.cn/)上发布。
十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传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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