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进行**北排二通道——**港、奖嘉隆江等整治工程(涉浙东**段)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排二通道——**港、奖嘉隆江等整治工程(涉浙东**段)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市
建设内容:本工程对湖塘江、茄兰江、**港等河道涉及浙东**段进行整治,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整治总长度1.1km,**堤防2.11km,******闸一座。
二、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21日止
2.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www.****.com/s/5UvCheL4scY 提取码:o2x3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4.查询纸质版报告书可联系建设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填写公众意见表,采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省****雷南路1号
联系人:赵旭波
联系电话:0574-****7105
邮箱:****@qq.com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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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