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LP-SG-002)公开出让公告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 |||||||||||
**规资告字〔2023〕7号 | |||||||||||
根据国家和**市相关规定,****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公开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并委托****负责公开出让交易环节的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一、基本情况 | |||||||||||
序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付款方式 | |
**** | **区双桂街道 | 社会福利用地 | 12108 | 容积率≤1.2 | ≤30% | ≥35% | 50年 | 3202 | 650 | 签订出让合同后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一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
备注: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标的物按现状出让,由竞得者自行平场。地块内地上、地下、空中一切管线、建(筑)物、附着物由竞得者负责出资处置。 | |||||||||||
二、报名期限 2023年7月7日9时-2023年7月27日9时。 三、申请人资格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对申请人有限制的除外)。本次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四、购地资金来源要求 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企业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的购地资金来源审查。 对于经审查购地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出让人将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须知》相关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分别采取取消参与竞买资格、取消竞得资格、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土地等措施,并结合实际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土地竞买,视违约情节严重程度决定竞买保证金全部或部分不予返还。 五、出让资料查阅 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到****领取出让资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须知》、宗地规划条件、宗地规划附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六、报名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开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现场报名:申请人可于报名期限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并持报名资料到****提交报名申请。经审查通过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交易方式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公开公告方式出让。截止报名后,如竞买人为1家并符合资格的竞买申请人应凭《竞买资格确认书》于2023年7月27日10时至2023年7月28日10时在******交易中心填写《挂牌竞买报价单》,采用挂牌方式出让;如竞买人为2家及以上的,则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15时。具体方式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须知》。 八、竞买保证金交纳 (一)现场报名:申请人在持报名资料到****提交报名申请前,须在报名期限内(2023年7月7日9时-2023年7月27日9时)交纳保证金至指定保证金账号。 (二)竞买保证金只接受人民币支付。 (三)****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不接受现金或现金汇款,不得代交。 九、联系方式 (一)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 联系地址:****中心一号楼,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3-****0693。 (二)承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承办机构:****。 联系地址:****中心一号楼,联系人:阮先生,联系电话:023-****9330。 十、****银行帐户 开户名:**** 竞买保证金账户1: 开户行:****银行**支行 银行帐号:313********100********000 竞买保证金账户2: 开户行:****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31-460********5033 竞买保证金账户3: 开户行:****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310********00228710 竞买保证金账户4: 开户行:中国****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70214 十一、该宗地以及地上建(构)筑物3826.71平方米一并出让,起始价包含地上建构筑物价格。本公告未详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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