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办公厅****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财政局****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合〔2020〕9号)、《****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0〕33号)精神,********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
一、 项目名称
****数字信息化加工服务(项目代码E2001)。
二、 购买主体
****。
三、 主要内容
需对2022年度及以前年度的人事、财务档案及2021-2022年度的文书档案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结合****档案管理工作实际,全面提升档案管理和利用的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本单位档案整理、管理、利用的现代化和智能化。具体包括:
(一)各门类档案整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及档案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整理分类;
(二)严格准确地进行档案目录录入,符合《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的规定对档案目录信息进行著录加工;
(三)严格遵守并达到《中华人民**国行业标准(DA/T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
(四)确保在扫描过程中不对客户
订。档案装订应尽可能地按照原来的装订孔进行装订,尽量不要重新打孔装订,力求保护原件;
(五)扫描模式:采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
(六)扫描分辨率:扫描分辨率参数大小的选择,原则上以扫描后的图像清晰、完整、不影响图像的利用效果为准。具体为:1.分辨率均选择≥300dpi;特殊情况下,如文字偏小、密集、清晰度较差等,适当提高分辨率;对特殊纸质档案,如照片等,扫描分辨率选择≥600dpi;
(七)扫描质量:1.对图像偏斜度、清晰度、失真度等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图像质量要求时,应重新进行图像处理;2.由于操作不当,造成扫描文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识别时,应重新扫描;3.发现文件漏扫时,应及时补扫并正确插入图像。确保影像文件完整、有序、不漏张、不跳页;4.发现扫描图像的排列顺序与档案原件不一致时,应及时进行调整;5.对经图像数据质量检查、纠偏、去污、拼接和裁边处理的图像进行校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处理。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8万元(捌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从我单位“数字信息化加工专项经费”预算项目中列支。
五、 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无境外(含**、**、**)组织、机构、人员投资或者参与经营管理;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七)在上级单位省、市档案局及省、市保密局进行了专门备案,在数字化加工服务中没有重大违法、泄密记录;
(八)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软件著作权登记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具有从事数字化加工所必需的场地、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从业人员必须都持有档案专业上岗证和保密培训上岗证;
(九)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 目标要求
(一)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提供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人事档案数字化整理归档服务及完成其他双方约定的工作。
(二)委派的代理人员必须对执业中知悉的****有关事宜和档案资料进行保密,维护****的合法权益。
(三)提供****关于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人事档案有关技术咨询,上门技术指导。
(四)对****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人事档案等档案资料整理、数字化成果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错误、瑕疵修正或返工。
(五)对****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人事档案等档案资料数据备份,数据迁移,数据光盘重新刻录,索引维护。
七、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档案整理工作。
八、 购买方式
根据《****办公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政府采购范围,由各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 公示时间
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璟 0871-****6927
十一、 报名方式
参选单位请将本单位简介及资质、成功案例等资料于2023年7月18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126.com),并电话联系获取比选文件或现场(**市**区大板桥街道新320国道5088****中心806办公室)领取比选文件(0871-****6927),未按期发送申报参评资料并电话确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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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