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事业局、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加快农业强国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促进我县农机化转型升级、助力乡村全面振**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县农业农村局拟申报“稻麦轮作生产‘****农场’****园区)建设”项目,现再次面向全县稻麦生产经营组织公开遴选灌**稻麦轮作生产“****农场”示范点,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遴选数量
稻麦轮作生产“****农场”示范点1个。
二、申报范围
全县农业企业、专业化服务组织、******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开展稻麦生产经营服务的各类主体均可报名。
三、建设内容
1、人员专业化。应有经过培训且熟练操作、维护智能农机装备的专业化技术人员,能够接受新技术新事物的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农人”。人员在2名以上。
2、装备智能化。应配置具有远程监控、自动导航、无人/辅助驾驶、全路径规划功能的动力机械、耕整地、种植(栽插)、植保、施肥、收获等智能农机装备。智能农机装备不少于7台(套)。
3、管理信息化。应建有智能农机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基地农机作业及生产信息的可视化、智能化管理和信息化调度。
4、农田“宜机化”。田块总面积不小于500亩且相对集中,单个田块的长度不小于80米、宽度不小于30米。农田应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具有完备的灌排设施,能够方便大型智能农机进出作业、调头转移等。建有智能农机装备停放库房等设施。
5、作业精准化。所有智能农机装备实际用于农业生产且能够实现**作物耕种管收全程机械化、精准化作业。智能农机作业至少覆盖4个以上环节(含4个环节)。
6、机艺融合化。应有农机农艺融合生产作业规程,在新品种、新装备、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方面起到标杆示范作用。
四、申报条件
1、在我县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专业化服务组织、******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主体联合申报)。
2、流转土地田块总面积不小于500亩且相对集中,单个田块的长度不小于80米、宽度不小于30米,稻麦轮作机械化生产达1年以上。农田应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具有完备的灌排设施,能够方便大型智能农机进出作业、调头转移等。建有智能农机装备停放库房等设施。优先选择实施地点交通便利、连片作业程度高的实施主体。
3、实施主体须具有较高的生产管理水**持续运行能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力,能够有效开展社会化服务且成效显著。
4、****管理部门监管,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填写《拟申报灌**稻麦轮作生产“****农场”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附件),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土地流转合同、征信记录(均提供原件、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等相关佐证资料,于2023年7月15日前,经各****事业局推荐后报送至****,逾期不再接受申报。本年度已享受财政补助或申报其他财政补助项目的不得申报本项目。报送地址:****中心(农机物流园东侧),
联系人:吴艳珍,电话:185****3199。
六、公示确认
经综合评审后,将拟确定****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
附件:拟申报灌**稻麦轮作生产“****农场”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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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