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瀛可新材料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202****3182 |
项目名称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寮步镇仁居路1****中心5号1302室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兴华****公司 |
项目概况 | ****位于**省**市寮步镇仁居路1****中心5号1302室(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51′58.196″,北纬22°58′25.746″)。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300m2,总建筑面积300m2,主要从事水性UV树脂、全固含量UV树脂的研发,年研发水性UV树脂0.6t、全固含量UV树脂0.2t。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水帘柜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水浴测试废水交有相应处理能力的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 废气:项目称量、预处理、投料、搅拌、测试、包装废气设置在密闭车间内,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固废:项目生活产生的普通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一般工****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3-07-12 |
联系人 | ****环境局****分局 |
联系电话 | ****0039 |
通讯地址 | ****园区红棉路6****科技园10号楼228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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