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4A级景区公共服务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区**4A级景区公共服务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
2.2 建设地点: 位于项目****开发区 **路以西、广济路以北、遂渝铁路以东范围。
2.3 项目规模: ****中心约1.5万m2,改造内部配套道路约5.71km,改造提升青**三孔桥、 广积堰桥和标志标识系统;**2座人行桥,1座滨水栈桥, 1****停车场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等,**公共厕所以及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青龙**侧连廊,服务驿站3.87万m2
2.4 计划工期: 36个月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9月
2.5 项目总投资: 529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529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0 个(0-10 市政公用工程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0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5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3)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名):具有**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 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申请人单位工作满12个月以上,并应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12个月养老保险证明);以上原件查验后方可签定合同,申请人在中选后委派至本项目从事招标文件编制及日常对接的人员须为项目负责人(申请人承诺);所有人员提供的从业资格信息应与 《**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从业资格信息一致。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编制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接受项目业主审查,无目录、页码及业绩汇总表的不予认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项目负责人业绩符合申请人业绩要求,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委托代理合同中为项目负责人,提供《**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上查询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内容至少截图到投标人资质要求)和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内容至少截图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特别提示: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在资格审核阶段,比选人应将该申请文件也不通过资格审核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申请文件存在虚假的,比选人或招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7月14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7月18日17时00分(**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7月14日09时00分至 2023年07月19日09时00分 (**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825-****337
传 真:
2023年07月14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