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度**经开区在建工程质量辅助巡查与检测服务
二 、项目预算:600000.00元
序号 | 检测项目 | 单价 | 预估数量 | 合计金额(元) | 备注 | |
1 |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挤压强度 | 400元/测区 | 375 | 150000 |
| |
2 | 立方体抗压 | 45元/组 | 100 | 4500 | 含垃圾费,室温养护费用另计 | |
3 | 建筑砂浆立方体抗压强度 | 40元/组 | 100 | 4000 | 室温养护费用另计 | |
4 | 钢材及焊接件抗拉、冷弯 | 60元/组(Φ=25)、90元/组(Φ=28)、180元/组(Φ=32) | 100 | 9000 |
| |
5 | 非破损检测钢筋探测(位置、规格、保护层厚度、板厚 | 180元/测区 | 165 | 29700 |
| |
序号 | 检测项目 | 单价 | 预估数量 | 合计金额(元) | 备注 | |
6 | 低应变 | 260元/根 | 150 | 39000 |
| |
7 | 钻芯 | 360元/米 | 190 | 68400 |
| |
8 | 静载 | 50元/吨 | 468 | 23400 |
| |
9 | 声波透射法 | 400元/剖面 | 180 | 72000 |
| |
小计 |
|
|
| 400000 |
| |
1 | 工程质量季度巡查 | 2000元/次 | 25*4 | 200000 | 每个项目年度检查4次 | |
小计 |
|
|
| 200000 |
| |
合计 |
|
|
| 600000 |
|
三、项目概况
1、检测(检查)目的(包括但不限于):
(1)对所检测项目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等产品进行有效的检测和施工过程的工程实体质量及质量管理行为等检查有效的检查和监管;
(2)全面了解和掌握所检测项目施工过程的各项质量参数和施工状况,实行过程控制及事后验证,及时发现工程中存在的各类质量问题,消除工程质量隐患(过程控制);
(3)督促施工方提高质量意识,提高所检测项目的建设质量水**投资效益(监督管理);检测(检查)的主要目的是监督、检查施工方是否按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实施,及施工过程、完工实体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验证施工方检测资料是否真实可靠,促进施工方搞好自身的质量管理、质量控制,提高施工质量和施工技术水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避免使用不合格的材料,确保项目的质量、安全,充分发挥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2、检测(检查)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20、《工程测量通用规范》GB55018-202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普通混泥土配合比设计技术规定》JGJ55、《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普通混泥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国家标准》GB18242、《混泥土外加剂规范》GB8076、《铝合金建筑型材》GB5237、《中空玻璃》GB/T1194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等国家、建设、其他与检测项目相关的现行标准、规范、方法。以上规范如有最新版本以最新版本为准。
二、相关标准:项目服务内容
1、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常规材料检测、主体结构检测等。建筑工程结构检测、鉴定(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塔桅及高耸建(构)筑物,建筑构配件质量检测,振动测试,结构应力测试,结构性能现场试验);灾后结构承载力鉴定。
2、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履职行为进行检查,责任主体含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检测监测单位等;
(2)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实施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档案资料进行检查;
(3)检查建筑原材料和半成品等进场报审程序及外观质量,对有怀疑的建筑原材料和半成品等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监督抽检,监督抽检结论用可于质量专项检查工作;
(4)对工程质量实体进行检查:主要按相关建设规范及要求对建设工程质量(包括不限于质量观感和现场实测实量)进行检查和抽测,其中房建类项目质量检查主要内容有:对可能涉及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屋面工程、防水工程、建筑给排水、通风空调、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消防工程、建筑节能等分项内容的质量观感及质量隐患进行检查。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期限及要求:
1.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项目要求
1、成交人检测(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技术规范、规程和检测标准,实事求是的完成检测工作。
2、成交人必须确保投入本项目的检测(检查)设备能够满足检测工作需要并为从业人员购买相关意外保险。仪器灵敏度、精度等性能(状态)必须满足规范要求,检测前应对仪器设备按规定进行标定及检查,仪器各项性能指标达标后方能用于检测工作。
3、工作应及时,检测与施工密切配合、衔接,及时到现场进行抽检。
4、每次检测均应按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提供检测(检查)报告,检测报告提供不少于一式六份。
5、检测结果评价和检测报告
(1)检测报告应结论准确、用词规范。
(2)检测报告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委托方名称,工程名称、地点,建设单位,设计要求、检测目的,检测依据,检测数量,检测日期;
b.检测方法,检测仪器设备;
c.实测与计算分析图表和检测数据汇总结果,与检测内容相应的检测结论。
(3)如发现有造假行为每例罚款5000-10000元(人民币)。
6、检测服务成果包含但不限于技术咨询书面材料、满足合同约定检测频率的检测成果报告、现场控制指导书、技术培训资料等。
7、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应配备齐全的检验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8、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需委派专人现场配合、并现场办公(食宿自行解决)。
9、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必须参与季度巡查。季度巡查时,发现问题须及时上传平台,下发整改通知,定期复查,并进行闭环式管理。
10、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现行有效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检验规程,客观真实的完成检验工作和巡查工作并出具规范真实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提供不少于一式两份,巡查工作报告提供不少于一式两份),在正常使用条件和非自然外力破坏情况下,对每次检验(检查)数据和结果负责。每次检验(检查)均应按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提供检验报告,如发现有造假行为,每例罚款5000-10000元(人民币)。
六、验收标准:验收要求
1、采用简易程序验收。履约验收按《****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执行。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其他要求及说明
1、服务期限及要求:
1.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如因成交人原因而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由成交人自行负责,由此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人承担。因成交人管理不善导致采购人财产受损或人身伤害的,成交人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在合同执行期间,成交人须接受采购人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4、成交人应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禁止向有关企业和媒体提供或泄露采购人有关信息资料,否则,追究泄密的相关法律责任。
5、结算方法
5.1付款人:****。
5.2结算方式:采用按实结算方式且结算总价不得超过成交金额。检测项目单价以成交人报价(依据湘价服[2009]186号文收费标准×成交人所报折扣系数)为准,抽检数量按实计算。季度巡查项目结算总价=巡查项目预算单价×成交人所报折扣系数×实际巡查数量。当检测巡查项目总价未超过成交金额时,按实际总价金额结算;当检测巡查项目总价费用超过成交金额时,按成交金额结算;结算价格****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5.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由中标人提供发票,当年度采购人支付成交价的50%,完成结算后六十日内支付余款,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6、为保证检测巡查项目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合同服务期间,成交****开发区园区范围内不得承担除采购人外其他任何单位的相关检测巡查业务。
7、本项目采用分项清单单价包干计价,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员劳务费、交通、食宿、保险费(含意外险)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8、供应商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9、采购文件中未列明的事项经双方签订的合同和补充合同为准。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响应。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