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
关于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法院于2020年12月7日裁定****、四****公司(简称“****公司”、“****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并指定******事务所为管理人,对外统一称“****管理人”(简称“管理人”)。****法院又于2023年5月24日裁定终止重整,****公司破产。
根据管理人委托,****于2021年8月11****公司、****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基准日为2020年12月7日,截至目前该报告已超过一年。现公开比选评估机构重新评估,为破产财产处置、分配提供价值参考。欢迎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参加本次比选。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破产人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2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8029540,法定代表人孙农,注册资本580万元,公司性质:****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县邛溪镇瑞庆东路。经营范围:牲畜屠宰;食品经营;道路运输。一般项目:鲜肉零售。
****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1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48955M,法定代表人孙先平,注册资本8500万元,公司性质:****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省**市****工业园区**路14号。经营范围:肉制品生产、销售;罐头生产、销售;调味品生产、销售;方便食品生产、销售;速冻食品生产、销售;农产品收购、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二、评估资产范围
****公司破产财产
****公司的非货币资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工业用地2宗)、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约35项),机动车辆(1辆),电子设备(约46项),商标1个等。****公司****公司住所地**县邛溪镇****公司厂区内。
****公司破产财产
1. ****公司的非货币资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工业用地3宗,其中1宗未办证)、房屋建筑物10栋(其中3栋已办证),机动车辆3辆(其中一辆为融资租赁),机器设备约151项(其中约48项为融资租赁),电子设备约67项,商标11个,存货等。****公司破产财产位于**市****工业园区**路14****公司厂区内。
2. 资产与现场不符的,以现场勘查为准。
3. 评估报告出具前,管理人调查发现需要评估的破产财产,一并列入评估范围。
三、报名条件
%( )(一)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参****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库(现行有效)****人民法院中介机构备选库;
(二)具有从事本项目评估的国家法定资质(且须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及执业许);
(三)提供承办破产案件评估案例三例(含)以上;
(四)参选机构及机****公司、****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无利益关系或其他影响公正独立评估的利害关系,不存在三年内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的情形,或进入国家信用系统公示的失信人名单;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不良记录。
四、参选报价
(一)本次比选设置“最高限价”,资产评估服务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捌万元。参选机构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参选机构应充分考虑服务期间各种情况和风险。
(二)参选机构的参选报价应是参选文件所确定的服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三)参选机构的报价应是完成所有工作的全部费用,不得再另行主张增加任何费用。
五、参选文件编写
(一)参选机构应仔细阅读公告的相关内容,按本公告的要求起草和提交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二)参选文件相关内容的制定不得设置假设性前置条件。
(三)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参选机构主体资格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产评估资质证明文件;
(3****人民法院****法院****法院现阶段有效的评估机构备选库的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6)参与本项目的人员资格证书及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7)参选机****公司、****公司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声明、3年内未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的声明、无失信行为的声明。
(8)及时高效规范履职的承诺书(原件),内容包括不限于2023年7月17日**场开展评估工作,2023年7月3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正式报告,为本项目成立专班组,项目负责人员在项目报告出具前,专项处理本项目事务,每三日向管理人报告进度及阶段性工作成果,违反前列规定或管理人认为明显不能按期提交评估报告,或明显不能胜任项目评估工作的,管理人有权通知解除委托关系,不支付评估费及其他任何费用,且不得提出异议。
2. 提供已开展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委托合同、书面报告等(复印件);
3. 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介绍、本机构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期间、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等(报价须载明明确的收费包干价金额)。
4. 参选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六、参选文件的提交
(一)参选文件应装订成册且密封提交。封面及全部文件均加盖参选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二)参选文件的提交方式:
参选机构将书面参选文件递交或邮寄至**市高新区天府四街158号OCG国际中心B座13楼******事务所,收件人王国权,159****4806(不接受到付)。
(三)参选文件提交的截止日期:2023年7月14日15时止,逾期提交或参选文件邮件逾期到达的,该参选机构将不被列入有效参选名单或参与评比,后果自负。
(四)参选文件的命名方式:“参选机构名称-参选文件-日期”。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国权,159 2806 4806。
七、评审和服务合同签订
(一)全部参选文件于2023年7月14日15:10时**。
(二)****小组根据已报名机构提交材料、现场质询、磋商等进行综合考虑和评定评估机构,评选主要考量业绩经验、工作方案及报价高低等因素确定。
(三)参选单位应指派代表参与2023年7月14日下午评比会,****小组问询,参与现场磋商竞价。指派代表原则为法定代人或项目负责人。指定代表应于2023年7月14日15时前签到。
(四)评选结果确定之日(含)起三日内须与管理人签订委托评估合同。
八、特别说明
(一)费用支付:本次评估服务费将列入破产费用,****公司、****公司资产变价处置后,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明细方案,****法院批准明细方案后,统一支付。
(二)管理人对本次比选拥有最终解释权。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