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略),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略)
2.2服务内容:涂装一车间驾驶室涂装线烘干系统的高温烟气管道、换热单元送风口、废气管道与烘干室体损坏部位及孔洞周边保温材料的更换。详见技术要求。
2.3实施地点:(略)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完成保温材料的安装、测试。本工程与生产有关,实际开、竣工时间视生产情况进行调整。
2.5最高投标限价:有(含税13%)人民币9(略).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按照以下标准评(略):
1)投标人为企业的,投标人的企业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略)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略)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的事业单位信息以开标当日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略)gov.cn/sydwfrxxcx/)查询结果为准,单位状态应为正常状态;
3)投标人的体系认证信息以开标当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n/)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状态应显示为有效。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略)。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承接过1个类似业绩,应提交合同日期自2018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不能说明项目具体内容,则需附技术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1)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略)
2)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标的物、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如业绩未要(略),则不对合同金额进行评审);
3)合同日期以(略)
4)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95万元人民币,如为框架合同、单价合同或合同中未能体现总金额,应额外提供与之对应的不低于95万元人民币的用于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或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单;
5)类似业绩是指涂装行业烘干焚烧类项目新建、制造、维修、维保类相关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直接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得为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
需要提交的相关(略)(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禁止遮挡或涂抹):
1)个人简历表;
2)开标会前30日内出具的上述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人应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gov.cn/)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平台未能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的,应登陆所在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同样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否则视为无效)。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接过1个类似业绩,应提交合同日期自(略)开标当日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不能说明项目具体内容,则需附技术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1)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2)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标的物、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如业绩未要求合同金额,则不对合同金额进行评审)
3)合同日(略)
4)类似业绩是指涂装行业烘干焚烧(略)
5)合同等证明资料应能体现出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或无法体现时应提供项目负责人负责该业绩的承诺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处于被招标人及(略)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3日23:00至2023年7月19日23: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略),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人民币。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7日08:30,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略),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略)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略)cn/)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
6.1 确认(适用于邀请招标)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略)示不参加投标,不得再参加投标。
7. 联系方式
7.1 投标人操作指南
https://(略)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略),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略)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略)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略),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招标文件费、平台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座机:(略)/(略)
手机:(略)
邮箱:wanglong48@(略)cn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及其澄清(略)。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略)ash Player插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略),使用加密(略)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略),导致开标失败,投标人须(略)。
0736-ZB(略)/01 | (略) | Service | (略)3:00 | 2023-07-19 23:00 | 2023-08-07 08:30 | 【I want to bi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