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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3-05-30 | |
公开 | 主题分类
关于2023年5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7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电话:0377-****3762
通讯地址:****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50万吨超细改性碳酸钙、20万吨彩石砂、30万平方米墙体板材生产线建设项目 | **县白土岗镇闫楼村 | **** | **市****公司 |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50亩,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建设办公用房、原料仓库、成品仓库、标准化生产车间,年产50万吨超细改性碳酸钙、20万吨彩石砂、30万平方米墙体板材。。 生产工艺:钙粉(改性钙)生产工艺:原料-破碎-冲洗-研磨-改性-包装-成品 彩石砂生产工艺:原料-破碎-筛分-包装-成品 墙体板材生产工艺:原料-混合-搅拌—挤出—压制—成型-切割-成品 生产设备:破碎机、立磨、环辊磨、雷蒙磨、筛分机、包装机、混合机、搅拌机、挤出机、压制机、成型机及配套环保设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冲洗废水经1座300 m3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冷却水经1座10m3冷却池冷却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喷雾除尘水全部自然蒸发不外排,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因此,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无废水外排,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碳酸钙、彩石砂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使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墙体板材生产过程挤出工序粉尘使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豫攻坚办[2017]162号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采取洒水降尘、地面硬化、车间密闭、加强环保设备维护等措施后,项目营运期无组织粉尘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豫攻坚办[2017]162号)厂界浓度限值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高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定期收集后外售,沉淀池沉渣定期收集后作为制砖原料外售,废包装材料定期收集后外售,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定期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UV灯管、废活性炭委托供货厂家定期更换并回收。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