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2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3小时50分0秒
是否逾期: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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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提交
- 提交节点:2023-07-14 11:36:49
- 提交用时:0天0小时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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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办理状态:同意!
- 办理时间:2023-07-14 15:26:47
- 办理用时:0天3小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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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7-123********130960B-****0621-000343-9 |
信息来源 | ****交易中心****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县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3-07-14 15:26:47 | 0 |
****受****的委托,对**县阊江流域河湖缓冲带建设(阊江塔坊—响潭段)EPC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3年07月12日 10时00分00秒****交易中心****中心开标、评标,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第/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 | 名称 | **** | **永威****公司 | ****集团****公司 | |||||||
地址 | 江****开发区枚乘东路 33 号**大厦(联合体:**省**市**区华阳路 30 号 1 幢) | **市**区**门大街 1 号 21A | ******开发区紫云路1288号 | ||||||||
资料公示 | **** | **永威****公司 | ****集团****公司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费率)87.6% | 投标报价(费率)83.333% | 投标报价(费率)87.6 % | ||||||||
工期 | 总工期18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于30日历天内完成) | 总工期18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于30日历天内完成) | 总工期18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于30日历天内完成) | ||||||||
质量标准 |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含地方文件要求),且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并通过主管部门及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审查单位的确认及审查; |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含地方文件要求),且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并通过主管部门及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审查单位的确认及审查; |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含地方文件要求),且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并通过主管部门及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审查单位的确认及审查; | ||||||||
主要标的,名称,数量 | / | / | / | ||||||||
服务要求 | / | / | / | ||||||||
投标人承诺业绩、信誉、荣誉 | 业绩: | 业绩: | 业绩: | ||||||||
项目经理(总监或其他负责人) | 姓名: | 施工负责人:苏广明 | 施工负责人:徐丽梅 | 施工负责人:朱文才 | |||||||
相关证书名称: | 施工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施工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施工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施工负责人:苏232****09114 | 施工负责人:苏 232****14819 | 施工负责人:皖234****12655 | ||||||||
技术负责人(总监代表): | 高艳 | 周春丽 | 严周为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设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 | 设计: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乙级 | 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县梅城大道农业大楼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汪先生 0559-****90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建设局大楼)2楼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汪凯杰 0559-****028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7月14日-2023年07月17日 | ||||||||||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 | 异议受理单位和电话:**** 0559-****028 联系人:汪凯杰 | ||||||||||
投诉受理单位和电话: **县****管理局 0559-****606 | |||||||||||
备注:1、依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评标结果及上述所有中标候选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逾期或者不符合法定规定的,招标人一律不予接收。 2、依法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的投诉应符合《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需要先提出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异议。 3、上述异议、投诉可依法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提交。 |
招标人:****
招标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