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7-14 】
秀湖**国家级士地全域整治示范项目--新塍镇2023年碧水绕镇、碧水绕村工程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秀湖**国家级士地全域整治示范项目--新塍镇2023年碧水绕镇、碧水绕村工程 已由 嘉****改革局 以 **发改批【2023】146号(赋码:2305-330411-04-01-22843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招标代理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项目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位于新塍镇,包括新塍市河、北栅港、谢洞港、姚家浜、青龙桥港、珠安浜、孙家浜、汲水桥港、山元桥港、**港、朱家桥港、横泾港以及陈家浜、沈家浜和南胜港、庄港。
2.2工程规模:在新塍市**部北岸绿地和北栅**部西岸林地分别设置一套10000t/d的气浮系统水处理,占地约450㎡,设计出水SS≤20mg/L,提升外河来水质量,优化水体浊度,形成优质涵养水体对新塍市河和北栅港进行优质补水。在新塍市河、北栅港、谢洞港、姚家浜、青龙桥港、珠安浜、孙家浜、汲水桥港、山元桥港、**港、朱家桥港、横泾港等河道构建以水下森林为主的水生态系统,水生植物种植面积为96600㎡;在桃园村南胜港、庄港,旗星村沈家浜、陈家浜等河道构建以水下森林为主的水生态系统,水生植物种植面积为27650㎡;设置8套盘式曝气对水体进行复氧,增强水体净化能力;设置生态沉淀池28套、智慧排口4套、截流井6套、小微水站2套对河道排污口进行节流并实现多路参数在线监测。本工程概算总投资3631.4209万元。
2.2 招标范围
根据**发改批【2023】146号及审核同意的初步设计,对初步设计批复范围所确定的所有工程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含必要的勘察、测量),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协助工程相关验收及备案并配合工程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费用、安全文明、环保、合同、信息等管理控制。
2.3服务目标(不得低于以下目标)
1.设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及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初步设计深化方案通过相关的审查;
2.施工质量目标:合格。
3.治理目标:确保服务周期内水体透明度以达到1.0m及以上,全域创**下森林,质指标(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达到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标准。
2.4 合同服务期
施工期10个月(其中新塍市河、汲水桥港需在发布开工令后2个月内完工),运营维护期3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
①具有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具有水生态修复项目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证书不予认可】;
3.3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和“信用中国(**)”网站(http://credit.****.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3.4 省外企业需满足下列进省备案要求
①外省施工企业:具有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 号文件规定执行)或已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审核通过且信息公开,
②外省设计企业:具有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 号文件规定执行)或已在“****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且信息公开。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满足①+②+③:①具有环保专业或环境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②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③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单位拟派;
(2)设计负责人:①有环保专业或环境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社保缴纳在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
(3)施工负责人同时满足①+②:①具有环保专业或环境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社保缴纳在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②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②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用投标人账号或CA锁登录“****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2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http://jxszwsjb.****.c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建议使用顺丰)或直接送达至****公证处(**省**市秦逸路32****广场一号楼18楼,收件人:林敬,联系电话:173****2839)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投标代表身份核验、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等活动。
邮寄要求:投标单位邮寄投标文件的必须进行线上登记(微信搜索小程序“嘉里办”,主页“招标文件接收”填写相关信息),并于邮件送达后登入小程序“嘉里办”在“我的→我的邮寄”确认投标文件的接收情况,无需致电或以其它方式告知接收单位。投标人需仔细核对所填“项目名称、邮件单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因延误邮寄或投标信息填写有误等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cn/)公开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址:**区新塍镇兴镇路567号 联系人:沈女士 电话:0573-****0919 | 招标代理人:**** 地址:**市洪兴路2399号宝地大厦17楼 联系人:陶朱妹/钱亮亮 电话:137****8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