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02/2023-00469 | 文号红发改审发〔2023〕145号 | 生成日期2023-07-14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改革局 | 责任部门****改革局 |
有效 |
**市****办事处: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社区****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新街办发〔2023〕49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相关专家对****公司编制的《红寺****社区****中心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社区现阶段没有可供街道党员群众开展综合服务的闲置场所,不能满足当地群众开展学习培训、从事文体活动及提供综合服务的办事需要和场所需求,****社区党群服务阵地,有效改善服务群众水平。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区六**路与人民街交叉口西南侧。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中心1栋,总建筑面积1510㎡,建筑基底面积795.7㎡,地上二层框架结构,建筑总高度9m,以及配套室外给排水、暖通、电气、管网等附属设施工程。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481.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52.8万元;其他费用25万元;预备费用4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7月—2023年11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按程序办理。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社区****中心项目投资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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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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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红寺****社区****中心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投资概算(万元) | ||||
土建工程费 | 安装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一 | 建筑工程费 | 362.25 | 90.55 | 0.00 | 0.00 | 452.8 |
(一) | ****中心 | 362.25 | 60.55 | 422.8 | ||
1 | 土建工程 | 362.25 | 362.25 | |||
2 | 给排水工程 | 8.44 | 8.44 | |||
3 | 电气工程 | 32.81 | 32.81 | |||
4 | 消防水工程 | 0.22 | 0.22 | |||
5 | 暖通工程 | 19.08 | 19.08 | |||
(二) | 室外工程 | 30 | 30 | |||
1 | 125KVA箱变 | 30 | 30 | |||
二 | 其他费用 | 25.00 | 25.00 | |||
1 | 地勘设计费 | 14.00 | 14.00 | |||
2 | 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费 | 4.00 | 4.00 | |||
3 | 监理费 | 2.00 | 2.00 | |||
4 | 其他 | 5.00 | 5.00 | |||
三 | 预备费 | 4.00 | 4.00 | |||
四 | 项目总投资 | 362.25 | 90.55 | 0.00 | 29.00 | 4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