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约场地01
- 招标公告发布02
- 招标文件发布03
- 中标公示04
- 中标通知书05
- 合同见证06
- 项目履约07
发布时间: 2023-07-11
原项目名称:引江济淮工程(**段)江水北送段**供水工程35kV供电线路工程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3-06-29
引江济淮工程(**段)江水北送段**供水工程35kV供电线路工程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通知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现对《引江济淮工程(**段)江水北送段**供水工程35kV供电线路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作如下澄清及修改:
对投标人澄清申请的回复
1、由于职称证具有唯一性,员工工作单位变动后原职称证仍然有效且不会更新变更单位。请问:在其他单位取得职称证后转入我单位的员工,社保已经在我单位缴纳,其职称证是否也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
2、 招标文件中未给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格式,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否可以采用报价制作软件生成的报表。
回复:请按照提供的Excel格式工程量清单进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制作。
3、 招标文件P24中【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1商务标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商务标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但在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及编标软件中均未找到商务标投标函附录。请问是否需要将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技术标投标函附录在此处重复放置
回复:本项目无商务标投标函附录,无需放置。
4、 招标文件P99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技术标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中提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所有实质性条款,愿意以商务标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建管处管辖内及杭埠河倒虹吸供电线路工程施工工期 ”。请问该句中提到的“**建管处管辖内及杭埠河倒虹吸供电线路工程施工工期 ”是否修改为“引江济淮工程(**段)江水北送段**供水工程35kV供电线路工程施工工期 ”工期是否按照投标人须知中的120日历天填写
回复: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技术标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中“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所有实质性条款,愿意以商务标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建管处管辖内及杭埠河倒虹吸供电线路工程施工工期 ”修改为“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所有实质性条款,愿意以商务标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引江济淮工程(**段)江水北送段**供水工程35kV供电线路工程施工工期 ”。
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计划施工工期。
5、 招标文件P24页【3.1投标文件的组成】、P91页【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电子投标上传模块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回复:因系统默认模块问题,电子投标上传模块中仅顺序与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同,内容一致。格式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执行。
6、 招标文件P18页【11.8考勤要求】中要求“(2)承包人考勤具体见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招标文件中无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请明确
回复:承包人考勤要求按照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3.2.11执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增加13.2.11:本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月驻工地天数不得少于 22 天,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必须在工地,否则每缺勤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质量员、安全员每月驻工地天数不得少于 22天,否则每缺勤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000元,其余人员驻工地时间必须满足工作要求,否则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相应管理人员或要求承包人整改,拒不执行的,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通报,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同时承担2-10万元/次违约金。监理负责上述人员的考勤管理并对考勤结果真实性负责。
如省水利厅要求中标后承包人考勤人员到项目主管部门录入考勤脸谱并配合项目主管部门上报公示信息的,考勤人员应在驻工地期间每天参加广域网考勤。人员广域网考勤按照《关于加强在**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现场人员考勤和公示工作的通知》(皖水基函[2016]1448号)等行业要求执行。并接受水利行业主管部门考勤管理,承包人未按行业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考勤的,将按有关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7、 工程量清单中无单价合价列,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否添加单价合价列
回复:可以添加单价合价列。
本通知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处,以修改通知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3年7月11日
电话:0551-****9581-826
原项目名称:引江济淮工程(**段)江水北送段**供水工程35kV供电线路工程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3-06-29
引江济淮工程(**段)江水北送段**供水工程35kV供电线路工程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通知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现对《引江济淮工程(**段)江水北送段**供水工程35kV供电线路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作如下澄清及修改: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0000.00元(含暂列金¥750000.00元)。
本通知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处,以修改通知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3年7月7日
电话:0551-****9581-826
引江济淮工程(**段)江水北送段**供水工程35kV供电线路工程澄清01号.pdf